人民信托局:配合調查‧瑪拉2高層停職查辦
(吉隆坡訊)人民信托局主席丹斯里安努亞慕沙宣佈,涉及瑪拉公司海外購買房產風波的子公司瑪拉公司(MARA Inc)主席拿督莫哈末藍阿拉尼和首席執行員拿督阿都哈林,將在當局展開調查期間,暫時被停職。
“我們考慮到這起案件的初步案情,決定在此案調查期間,要求兩名高層停職。”
交易引起諸多合理懷疑
他週四下午主持人民信託局理事會特別會議後,召開記者會作出上述宣布時,也表明不滿警方宣布瑪拉子公司在購買海外房產案中,沒有涉及刑事失信。
“警方在短時間內完成調查,並宣佈案件沒有問題,但是我不能接受這項決定,希望警方繼續展開調查,瑪拉會繼續配合。”
他認為,當局應該進一步調查瑪拉公司的行政方面是否存有弊端。
他指出,該局理事會議決,委任普華永道會計事務所(PWC),以徹查瑪拉子公司被指在澳洲和英國以高出市價購買房產的指控。
“理事會認為,有關購買產業交易引起諸多合理的懷疑。為了維護人民信托局的高誠信文化,理事會決定委任普華永道會計事務所,負責調查特別是所有瑪拉公司在海外購買產業的交易。同時給予大馬反貪會全面配合,以調查所有瑪拉公司在海外購買產業的交易。”
他希望普華永道會計事務所能夠盡快展開稽查工作。
他強調,雖然有相關單位正在調查瑪拉公司,但這不意味著瑪拉公司已犯下錯誤,一切都有待調查報告出爐。(TSO)
揭貴買旺斯頓街746號
拉菲茲:差額6300萬
全國監督及吹哨者中心(簡稱NOW)執行總監拉菲茲聲稱,人民信託局的子公司瑪拉公司(MARA Inc)共涉及濫用1億2910萬令吉在澳洲墨爾本收購4座產業,包括以超出市價6300萬令吉來收購第四座產業即旺斯頓街746號(746 Swanston Street)。
他透露,旺斯頓街746號是擁有281個單位的學生宿舍,由一家名為Unilodge管理層公司管理。根據瑪拉提呈給人民信託局主席丹斯里安努亞的內部文件顯示,瑪拉將以1億3860萬令吉(4180萬澳元)收購旺斯頓街746號,並獲得該局批核款項。
“不過,吹哨者中心通過澳洲產業顧問公司網站www.onthehouse.com.au查詢,發現2012全年,旺斯頓街746號只有6個交易,包括瑪拉公司以7570萬令吉或2350萬澳元(以當年1澳元兌3令吉22仙計算)收購一棟281個單位學生宿舍,由此發現,瑪拉告訴安努亞的價格和實價相差6300萬令吉。”
拉菲茲週四與另一名執行總監阿爾瑪召開記者會,揭露瑪拉公司在墨爾本收購的第4座物業的詳清,並讓瑪拉在美國倫敦也收購兩座物業,惟該中心仍在調查是否涉及濫用公帑。
懷疑是否涉及濫用公帑
“6300萬令吉的差額去了哪裡?目前安努亞及任何一名部長都沒有解釋清楚,更沒有反駁我,如果我出示假證據,警方早已將我扣留。”
他解釋,在澳洲及英美國家,物業交易十分透明,市價、買賣價格及買家賣家資料都會上載網上,供人民免費查詢,不像大馬產業交易般神秘。
拉菲茲也是人民公正黨班登國會議員,更讓人無法接受的是,截至2015年7月1日,旺斯頓街746號一棟樓市價介於2360萬至2660萬澳元(約7570萬令吉),但是瑪拉於2012年卻以4180萬澳元或1億3860萬令吉超出市價的價格來收購。(TCK)
斥拉菲茲不應通過媒體放話
詢及公正黨總秘書拉菲茲多次公開指控瑪拉公司在海外以高出市價購買產業的問題,安努亞慕沙回應說,信托局沒有責任回答拉菲茲的指控,瑪拉也不會回應。
“不過,如果有任何資料,最好是把資料提供相關當局以協助調查。”
他認為,拉菲茲應該直接與他溝通,而非通過媒體放話。
針對拉菲茲指他於去年5月20日到澳洲墨爾本考察後,就應該馬上下令調查瑪拉公司在澳洲購買產業事件,而不是延遲到兩個月前才行動一事,安努亞慕沙解釋,他確實曾於去年5月到墨爾本考察,後來該局理事會於同年6月召開的會議上,他曾針對此事提出勸告,並且記錄在會議記錄內。
“之後,我們持續監督此事,我們有採取行動,但是我來不及通知拉菲茲。由我負責的人民信托局理事會,有報告,有會議記錄,以及有行動。”
他強調,只要在沒有影響調查案件或引起偏差的情況下,他願意提供有關瑪拉公司購買產業的資料,讓民眾過目和瞭解內情。
阿爾瑪將赴澳舉報瑪拉
全國監督及吹哨者中心另一名執行總監阿爾瑪將於下週飛往澳洲,向澳洲執法單位舉報瑪拉公司進行4座物業賣買可能涉嫌洗黑錢及逃稅。
拉菲茲稱,大馬政府可能以各種藉口而不採取行動,例如有關交易沒有違法或者買貴是很平常的事,買貴5令吉還情有可原,但是買貴上億令吉的產業是很離譜的事。
他說,澳洲政府可能視瑪拉買貴的決定為企圖逃稅或洗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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