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人權組織:高庭發暫緩令 暫阻1200緬人被遣返

(吉隆坡23日訊)大馬人權組織通過司法途徑,阻止政府周二遣返1200名緬甸人的努力獲得初步成果,暫時擋下政府的遣返計劃。

代表律師林偉傑當天下午1時20分推文透露,吉隆坡高庭發出暫緩令,阻止政府在周三上午10時之前把涉及的1200名緬甸人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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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指出,法庭周三將聆訊兩個人權組織的司法審核準令申請。

國際特赦組織(AI)大馬分會和大馬尋求庇護組織日前入稟法庭申請庭令,以阻止大馬遣返這些緬甸人,理由是擔心他們生命有危險。這1200名緬甸人原定於周二下午在霹州紅土坎碼頭將登上三艘緬甸軍政府的大船回國。

AI大馬分會執行董事瑪麗亞瑪烏說: “緬甸軍方對抗議者和持不同政見者的人權侵犯被廣泛記錄在案。如果大馬執意遣返這1200人,此舉將使他們面臨進一步迫害、暴力甚至死亡的危險。”

大馬官員強調,在被遣返的人群當中,並沒有長期受到迫害的羅興亞人,而是抵觸簽證逾期條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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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長期從事難民救援工作的吾人基金會(Geutanyoe)國際總監範綺英披露,被遣返的人包括來自動蕩克欽邦和撣邦的基督徒少數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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