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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長:商修交通法第41至45條文 酒駕刑罰必加重

(布城1日訊)交通部長拿督斯里魏家祥披露,該部將在本月向內閣提呈備忘錄,建議內閣批準修改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中針對喝酒或吸毒後危險及魯莽駕駛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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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臉書發貼提到,可以肯定的是,相關刑罰會改善或加重,以便讓在酒精及毒品影嚮下駕駛的人受到教訓及避免意外重演,這是為了人民,特別是道路使用者的利益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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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指示交通部官員準備上述內閣備忘錄,以便可在本月獲內閣批準;而此次針對該法令的修改,也會考慮所有利益相關者,包括人民的意見。

 

“我今日主持部門特別會議,討論了修改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特別是第41至45條文,有關在酒精或毒品影嚮下,魯莽及危險駕駛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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