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證實 車牌“RZ” “TMJ”合法

(吉隆坡1日訊)交通部證實,以柔佛州蘇丹後拉惹查麗蘇菲雅及王儲東姑依斯邁名字縮寫的專屬車牌“RZ”及“TMJ”屬於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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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以書面方式回答行動黨拉美士區國會議員彭學良在國會提出的上述提問時這麼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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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說,當局是在1959年機動交通工具條規第5A項目下推出特殊車牌,而上述車牌也是該該條規下發出,因此表示“RZ”及“TMJ”屬於合法註冊車牌。

 

根據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授權交通部長或陸路交通局總監實行、擬定及徵收交通工具車牌的權利。

 

上述法令第11條文規定所有已註冊的交通工具皆需要使用車牌,以顯示交通工具註冊的地區,而1959年機動交通工具條規(註冊及執照)第5項規定,展示車牌的步驟或規則,即車牌號碼必須依循註冊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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