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交通部修令嚴懲飆車族 修正法案10月呈國會

(檳城9日訊)上個月敦林蒼祐醫生大道飆車活動致5死2傷意外引起全國關注,交通部將修改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相關條文, 以加重刑罰嚴懲飆車族、圍觀者、未成年者父母,以及涉及改裝的摩多店。

交通部秘書長拿督依山依薩指出,修正法案預計最早10月提呈國會尋求通過,不過交通部剛收到上個月檳州飆車活動致5死2傷案件調查報告,因此需要深入研究。

Advertisement

“若無法如期提呈,也將在明年首輪國會召開時提呈。”

他今早蒞臨檳州警察總部,連同全國交通調查及執法部總監拿督威拉末卡欣、檳州總警長拿督蘇海里和檳州陸路交通局局長阿德南,針對檳州上個月發生的飆車致5死2傷嚴重車禍,討論短期和長期有效方法,以杜絕飆車問題。

他說,交通部自兩年前交通修正法案三讀通過,酒駕將面臨重罰之後,明顯酒駕案件急速回落,因此該部針對飆車活動,也將修改提高罰款,甚至監禁。

依山依薩(右二)向末卡欣(左二)了解上個月檳州飆車活動致5死2傷案件,陪同者蘇海利(左一)、阿德南。

ADVERTISEMENT

“原本超速駕駛罰款300令吉,預計會提高至5000令吉,甚至1萬令吉,並相信罰款的提高,將會阻嚇飆車活動。”

連圍觀群眾也會受對付

他指出,相關法律修改後,屆時連圍觀群眾也會受法律對付。若涉案騎士在18歲以下,對方父母也需負上法律責任。

他說,部分摩多店涉及摩多改裝,受到飆車族圈內吹捧,相關店鋪也會受到對付,並不排除充公維修工具、吊銷營業執照。

“陸路交通局也將設立資料庫,將涉及飆車導致車禍的騎士資料庫存,並在他們購買車險時提高保費。”

他指出,由於交警執行取締飆車活動,經常面臨被逃跑的飆車族撞及危機,也將考量往後執法行動,只會拍下騎士車牌照片,之後通過車牌上門逮捕。

依山依薩(右)表示交通部將修改條文,加重刑罰對付飆車族。

成立專案小組先從檳州開始

依山依薩指出,檳州陸路交通局、檳州警方、大馬道路安全研究院(MIROS)、民間組織將成立專案小組,從檳州開始杜絕飆車活動。

“檳州警方以短期策略應對,將加大力度進行取締,同時也將配合民間組織宣傳反飆車活動。”

他說,在行管令結束後,國內飆車活動再度死灰復燃。飆車活動所造成傷亡,不僅為騎士家人帶來悲痛,也影響路過者安全,甚至造成國家經濟損失。

“一些先進國家都通過有效策略,已經解決飆車社會問題,因此相信大馬也能做到。”

是時候結合力量杜絕飆車

檳州總警長拿督蘇海利指出,從40年前開始,警方就已與飆車族之間,展開“你飆我捕”局面。

他也說,本身沒有針對上個月檳州飆車活動致5死2傷案件發表談話,是因為他要收集各方的意見、資料,而如今是時候結合各方力量,共同杜絕飆車活動。

全國交通調查及執法部總監拿督威拉末卡欣公佈,交警針對全國魯莽駕駛展開追擊次數、逮捕人數、發出罰單、交通工具充公數據。

■新聞背景

7月17日,一群相信是飆車族的摩多騎士於清晨4時,在檳島敦林蒼祐醫生大道(靠近E-gate)發生嚴重車禍,導致數輛摩多撞上2輛轎車,最終釀成5死2傷慘劇。

國會下議院於2020年三讀通過1987年陸路交通(2020年修正)法案,任何在酒精、毒品和魯莽駕駛交通工具,並致死他人的話,初犯者最高刑罰可判監禁15年,和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重犯者可被判最高監禁20年,和罰款最高15萬令吉。

根據現有刑罰,任何人若在酒精和毒品影響下駕駛交通工具,並致死或致傷他人的話,可被判監禁至少3年或最高10年,以及罰款至少8000令吉或最多2萬令吉。

 

 

 

標籤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