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槟城13日讯)一名33岁并育有6名孩子的已婚女子,和一名在社媒上认识的28岁男子交换裸照后,用裸照勒索对方3750令吉后还继续勒索要钱,男子最后报警求助将她逮捕,该母亲在今日控上庭后认罪,被判罚1万令吉。
根据控状,被告诺胡丝娜和受害者莫哈末阿希尔2人是在今年6月12日在脸书上认识,过后进一步交换电话号码,在WhatsApp上联系,并交换彼此的裸照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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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知2天后,诺胡丝娜就向莫哈末阿希尔勒索,表示不给钱就在网络上发布他的裸照和视频。莫哈末阿希尔前后分10次汇了共3750令吉给她,但对方还是继续以此威胁向他索要金钱。
莫哈末阿希尔无力再给钱,最后只能报警求助,警方随后逮捕诺胡丝娜,并于今日援引刑事法典384条文(勒索)将她控上庭,若罪成,被告可判罚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笞,或两者兼施。
被告律师在求情时说,被告是一名家庭主妇并没有收入,6个孩子中有2个还是自闭儿,希望法庭酌情判罚。
推事较后宣判被告罚款1万令吉,如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10个月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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