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交怡再33人被控 10人不認罪 千5至6千保外

(浮羅交怡1日訊)浮羅交怡縣再有33人違反行動管制令,今早被控上法庭,當中10人不認罪,法官允許每人以介於1500至6000令吉的保釋金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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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縣警區主任莫哈末依峇說,10名被告中,有者以他們不懂行動管制令、只是外出一下找朋友等理由,向法庭表明他們不認罪,要求法庭審訊。他今日發表文告指出,21人在庭上俯首認罪,各被判監14天,以及繳付介於800至1000令吉的罰款。若無法繳罰款,則以監禁1個月代替。

他說,法庭尚等待另2名未成年違規者的道德評估報告出爐,並允許每人繳付1500令吉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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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莫哈末依峇說,警方昨日也逮捕了16名違抗行動管制令者,年介16歲至50歲,他們都無法給予合理的外出理由。

“其中12人在甘榜柏那拉毒窟內集體喝哥冬水解毒癮,遭警方一網打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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