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五大宗教諮理會:抵觸非穆權利 禁售烈酒違憲

(八打靈再也28日訊)五大宗教諮詢理事會(MCCBCHST)指出,禁止雜貨店、便利店和中藥行售賣烈酒的決定 違反憲法的。

五大宗教諮詢理事會發文告表示,該理事會支持政府嚴禁酒後駕駛、限制酒只能出售給18歲以上者、限制只能在特定時間期間銷售酒,以及施加其他合理條件和限制;但完全禁止雜貨店、便利店和中藥行售賣烈酒卻是違憲的,因其抵觸了聯邦憲法第11條文賦予非穆斯林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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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非穆斯林,包括砂拉越和沙巴土著在文化和宗教儀式上是需要飲用酒的。”

該理事會表示,在聯邦憲法第11條文下所賦予的宗教自由,是在緊急狀態下都不可被侵犯的權利。

該理事會說,部長和國會議員曾宣誓“要對馬來西亞懷有真正的信念和忠誠,並繼續維護和捍衛聯邦憲法”,但掌管宗教事務的首相署副部長卻表示,不排除將禁令擴大至全國雜貨店、便利店和中藥行的可能性。

“這些(受影嚮的)店面有數千家,這些店主們都認為,盡管他們是守法納稅的業主,但這項全面禁令將侵犯他們的權利,並且是反商業的,將對他們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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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理事會指出,這些指南都是根據法律制定的,盡管法律允許政府施加限制,但並沒有允許政府實施全面禁令,而是獲準有選擇性地對一些商店施加限制,其他地方則應被允許銷售酒。

因此,該理事會敦促政府效仿其他國家,僅對酒的銷售和飲用施加限制,而不是完全禁止銷售。

“在冠病疫情下,這些生意已經面臨困難,全面禁止銷售將使得情況變得更糟。”

該理事會也表示,既然聯邦直轄區部長丹斯里安努亞慕沙曾在7月時表示,吉隆坡市政局(DBKL)曾參考其他國家管理發出烈酒執照的標準水平,比如新加坡限制賣酒時間的措施;因此該理事會建議,政府可在我國落實類似的措施,如限制這些店面只能在早上7時至晚上10時期間售酒,而不是全面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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