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即時國內

宗教司:穆斯林可到非穆宗教場所宣教 五大宗教理會:破壞和諧團結違反刑法 憲法禁非穆向穆宣教不代表穆可隨意向非穆宣教

(吉隆坡11日訊)登嘉楼宗教司莫哈末沙比里日前声称穆斯林可进入非伊斯兰宗教场所宣教,結果引起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的不满。

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发文告说,莫哈末沙比里(Mohamad Sabri Haron)的说法或将影响宗教关系与社会和平。

Advertisement

“登州宗教司宣称穆斯林获允进入其他宗教场所传教,这可能影响非穆斯林礼拜场所的圣洁,繼而造成剑拔弩张的氛围,扰乱和平。”

“登州宗教司的建议,可能进一步导致宗教之间的憎恶、不和谐、仇恨、敌意等情绪。”

根據《阳光日报》於8月4日的报道,莫哈末沙比里受访时說,穆斯林唯有在为了传教的情况下,才可以进入其他宗教的礼拜场所。

對此,五大宗教咨询理会指出,尽管《联邦宪法》第11(4)条文仅规定其他宗教不得向穆斯林传教,但这并不意味着穆斯林就可以自由地向非穆斯林传教。

ADVERTISEMENT

相反的,他们提醒,前往其他宗教礼拜场所宣教,或抵触《刑事法典》中的多项条文,如第298条文(伤害他人宗教情感)、第298A条文(破坏宗教和谐、分裂或伤害团结)、第505(c)条文(煽动犯罪)。

“五大宗教咨询理会呼吁登州宗教司,尊重所有人的权利,并坚守《联邦宪法》和马来西亚法律的正确解释。”

“所有礼拜场所都是神圣的。各宗教有权管理自身事务。”

“如果进入(其他宗教的)礼拜场所是旨在促进团结,以及各宗教间的关系和理解,那就该受到欢迎。”

“但是,若相关拜访旨在其它宗教礼拜场所宣扬自己的信仰,则是冒犯的,可能影响礼拜场所的神圣性,造成不和谐。”

“每个宗教组织都有权禁止其它宗教组织前往他们的礼拜场所传教。”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