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

买食油须加购商品 杂货店违规被取缔

(加央29日讯)一家杂货店因规定顾客必须购买其他商品才可购买1公斤补贴包装食油,结果遭闻讯而来的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上门取缔。

玻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主任罗海妲今日在文告中指出,该局接获民众投报后,昨日下午6时派出便衣执法员前往有关杂货店调查,并充公430包1公斤、总值1075令吉的补贴包装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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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店主的行为抵触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19条文,罪成可面对不超过100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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