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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婦社險不設最低年齡 12歲女兒有做家務也可投保

(布城12日訊)在家庭主婦社會保險計劃(SKSSR)下,欲登記和投保的大馬女性公民和永久居民必須在55歲以下,但不設最低年齡限制。

這也意味著,只要是55歲以下的大馬女公民,就可以登記和投保這項保險計劃,包括18歲以下的女性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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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社會保險機構(SOCSO)首席企業通訊和事務官莫哈末阿米扎丁解釋,該計劃是為不超過55歲的大馬女性公民或非永久公民提供保障。

“這項計劃沒有最低投保年齡限制,如12歲女兒有幫忙家里分擔家務,也符合投保的條件。”

他今日在家庭主婦社會保險計劃特別記者會後,接受媒體詢問時指出,該計劃的“家庭主婦”含義是一名結婚或尚未結婚、全職或非全職操持家務的女性。

“妻子、母親、寡婦或單親母親包括在內,但非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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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阿米扎丁進一步解釋說,家庭主婦有分兩個類別,一是全職或沒有工作的家庭主婦,二是受薪或自僱人士的兼職家庭主婦。

“符合條件者,只需每年繳付120令吉保費,可以連續12個月預先繳納。

“丈夫、家庭主婦本人、家庭成員或代表家庭的任何第三方(如非政府組織)均可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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