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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300元出卖亲娘 不孝子盗母身分开户当钱骡

(峇株巴辖13日讯)一名失业华裔青年为赚取每月300令吉酬劳,竟盗用母亲身份来开设银行户头,之后将户头出租给诈骗集团充当钱骡,相信是我国首名因上述罪名而被提控者。他在认罪后,被判处罚款2万令吉。

21岁被告梁源杰(译音)于昨日在峇株巴辖地庭被控。他被指于去年7月12日在未经授权下,于峇株巴辖县中江皇子城一户民宅内,盗用46岁母亲所拥有的支付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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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424C(2)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最高15万令吉,或者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显示,一名女子早前在社交媒体上误陷打工骗局。当时有人向她提供一份待遇优厚的虚假工作,诱使她将总额8040令吉,分批汇入被告母亲名下的银行户头。

女子较后惊觉受骗而向警方报案。

被告于庭上承认有罪,法官阿芬迪因而判处被告罚款2万令吉,若他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坐牢12个月代替。主控官为莎丽花娜塔莎,被告则没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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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知,警方在深入调查后揭发,被告母亲的银行户头于去年7月5日开设,但户头由始至终都由被告独自操作,其母亲毫不知情。

趁母熟睡叫醒自拍

被告被指偷拍母亲的身份证资料,随后竟趁母亲熟睡时叫醒母亲,要求母亲配合拍摄自拍照以进行身份验证。

被告的母亲在不知情下配合儿子,导致身份遭盗用开户。

被告随后将这张以母亲名义开设的银行卡,出租给一名在网上所认识的男子以充作“钱骡”,每月赚取300令吉佣金,而非法酬劳则全数汇入其个人电子钱包。

调查也揭露,被告此前曾试图自拍进行身份验证,但验证失败,银行系统已记录下被告的容貌影像,成了他被定罪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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