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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總警長:丹18歲以下被姦女性若涉自願 警直接轉交宗教局伊法庭處理

(吉隆坡19日讯)吉兰丹总警长拿督尤索夫马末說,丹州16岁及以下的少女若涉及属双方自愿的法定强暴案件,今后将交由州宗教局及伊斯兰法庭,按照伊斯兰法处理。

根据《阳光日报》的报导,尤索夫马末指出,有关决定是在约2个月前与丹州宗教局召开会议后作出,而这也是遵循丹州苏丹的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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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週四在哥打巴鲁的吉兰丹警察总部出席月度集会后說,至今已有5宗案件被转介至该单位处理。

“凡是17岁及18岁少女若涉及双方自愿的性犯罪案件中,也同样将交由伊斯兰法庭审理。”

他指出,雖然丹州的强暴案件略有下降,但这也可能与受害者或其家长不愿报案有关。

“多数报案是由医务人员提出,通常是在发现受害者怀孕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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