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哥打峇鲁11日讯)吉兰丹州政府今日在吉兰丹州议会会议上提呈《2026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令》,以取代现行的《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典(I)法令》。
吉兰丹副州务大臣拿督莫哈末法德里表示,这项全新的法案共分为9个部分、62项条文及1项附表。
他说,新法案的制定严格依据联邦宪法州属权限清单所允许的范围,仅针对纯宗教性质的罪行,包括涉及信仰、伊斯兰及其机构的神圣性,以及伊斯兰道德规范等事项。
他指出,这项法案采用了“实质内容原则(Pith and Substance)”作为立法基础,强调穆斯林应履行教法规定的宗教义务(Taklifan),同时按照伊斯兰教法目标(Maqasid Syariah)进行条文架构设计,以维护宗教、生命、理智、财产及后代五大核心价值。
此外,新法案也加入了一些全新条文及改革措施,显示伊斯兰教法可以在遵循联邦宪法的框架下,通过法律诠释与立法创新持续发展。
“比如,新增的条文包括对付没有遵守每天履行5次规定祈祷(Solat Fardhu)的穆斯林。每日五功祈祷是伊斯兰教的第二大支柱,每个成年、理智健全的穆斯林都必须每天履行5次规定祈祷。”
此外,新法案也增加了有关违背伊斯兰法的性行为(涵盖所有涉及身体部位,不包括生殖器)的相关条款。
无论如何,《2026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令》今天只在丹州议会进行了二读及处于辩论环节,而总结辩论将在次日进行。
莫哈末法德里也说,此次重新制定法案,是为了回应联邦法院于2024年2月9日在聂伊琳案中的裁决。当时,联邦法院基于州立法权限问题,裁定原有法令中的16项条文无效。
他说,为此,州政府自2024年中成立了一个修法委员会,成员包括民事及伊斯兰法律专家、学者、宪法专家,以及伊斯兰司法机构官员,全面研究联邦法院的判决理由,并检讨相关法令内容。
“有关法案草案也已提交给吉兰丹伊斯兰及马来民俗理事会(MAIK)属下的吉兰丹宗教长老委员会审议,以确认有关教法及宗教裁决是否符合伊斯兰教义。”
他希望,有关法案能够获得全体州议员及广大穆斯林社会的支持,共同提升我国伊斯兰法制度的发展与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