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副大臣:保修更省更安全 購馬賽地官車 非揮霍

(哥打峇魯12日訊)吉蘭丹副州務大臣拿督莫哈末阿瑪澄清,丹州政府並沒有揮霍過度,州政府近期添購豪華車作為官用車輛,是基于行政所需,並且考慮過其安全性和維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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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根據作業程序,州政府可替換車齡已滿5年的官用轎車,但考慮到經濟能力有限,所以州政府优先為有需要的州行政議員和高級官員添購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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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出席丹州行政會議後,這麼表示。

 

他說,傳統上,屆滿及卸任的行政議員會要求買下他們用過的官用車輛。由于全國大選後,丹州政府更換了數名州行政議員,因此新任州行政議員到目前還在使用舊官車,其中,州行政議員旺羅斯蘭的駕座昨天就拋錨了。

 

“我們自知經濟能力有限,所以不敢隨意添購官車,只是优先為有需要的州行政議員和高級官員購買。”

 

他今日反駁上議員胡桑慕沙的談話。胡桑質疑丹州政府揮霍無度,在拖欠聯邦政府貸款下還為政府高官添購豪車。

 

莫哈末阿瑪說,新購的馬賽地是為新任州秘書購買的,而州政府也同意為新的州行政議員再購入3、4輛馬賽地,以取代將近10年的轎車。

 

他進一步解釋,以前州政府多數使用國產將相,但由於國產將相須常常入廠維修和維修費昂貴,州政府唯有購買日產和豐田簇新轎車取代。

 

“而今選擇購買馬賽地是出於安全性、舒適性及節省,因為州行政議員和政府高官經常以車代步,很少乘坐飛機,所以安全性十分重要。再者,其維修機率低,相比之下其實可以省下保修費。”

 

他還說,這一點,曾任州行議員的胡桑應該很清楚。

 

他補充,其實在已故丹州務大臣拿督聶阿茲的時代,州政府也曾購入馬賽地作為官用車輛,這已不是新鮮事。

 

“我們是因為行政需要(才買車),並不是隨意購買。原本官車應該是5年換一輛,但有時我們用到10年至12年才換,(上議員)胡桑(任行政議員時)自己也曾回答這個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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