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中緬邊境地區即日起 准用人民幣及緬幣進行貿易結算

緬甸中央銀行周二依據緬甸《外匯管理法》第17條和第22條發布通告,即日起允許在中緬兩國邊境地區,直接使用人民幣和緬幣進行貿易結算。

通告說,為促進中緬兩國邊貿、便利貨物流通、便捷兩國貨幣交易和結算,以及根據東盟金融一體化目標促進國內貨幣流通,現允許在中緬邊境地區直接使用人民幣和緬幣進行貿易結算。獲準開展人民幣/緬幣直接交易的指定銀行,可為從事邊貿的進出口行業人員開設人民幣帳戶。

Advertisement

緬甸中央銀行於2019年1月增加人民幣為官方結算貨幣,2021年10月允許在該國境內合法兌換人民幣。在新命令實施後,從事邊境貿易的商家和個人可以在緬甸境內合法開設人民幣帳戶,減少匯率損失。

文/圖:互聯網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