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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拐賣罪犯自首可免罰 網民批受害者誰來賠

(北京30日綜合電)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通告,敦促拐賣婦兒罪犯於今年6月30日前自首,如實供述罪行可從輕或減輕處罰,犯罪較輕者可免除處罰。有網民批評“那些被毀掉的女孩子的一生,誰來賠?”

根據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網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24日發出“關於敦促拐賣婦女兒童相關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指出,為依法嚴厲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敦促進行或參與拐賣婦女兒童,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及關聯犯罪行為的犯罪嫌疑人,今年4月24日起至6月30日前,盡快到公安機關等有關單位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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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犯罪較輕者可依法免除處罰。

犯罪嫌疑人委託他人代為投案或先以信函、電話、電郵方式投案,隨後本人到案,或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或親友主動報案後將犯罪嫌疑人送往投案,也都視自動投案。

犯罪嫌疑人檢舉或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或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偵破其他案件,或有積極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立功表現,可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可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於窩藏或包庇拐賣婦女兒童,幫助轉移或藏匿被拐賣婦女兒童,或為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提供虛假結婚證明、親子鑑定、出生醫學證明,將依法嚴厲打擊。對聚眾阻礙解救被收買婦兒,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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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又鼓勵個人和組織積極舉報或控告拐賣婦兒犯罪,規勸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對舉報人、控告人及其他有關證人,司法機關依法予以保護。對威脅、報復舉報人、控告人,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中國社群平台微博,有網民嘲諷當局敦促犯罪嫌疑人自首的做法。有網民表示:“敦促就能自首的話,還要警察幹嘛”、“如果敦促就能自首的話,有這道德覺悟,誰還干拐賣啊?”

也有網民批評犯罪者可免罪或獲輕判,“自首能減輕罪行的話,那些被毀掉的女孩子的一生,誰來賠?”、“買野生動物都要被判刑,買人不算犯罪嗎?”、“自首還要給她們減輕?這是不是赤裸裸地告訴世人,人犯罪了,只要自首就可以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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