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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少婦遇害“頭顱案” 被告完成自辯

(成邦江29日訊)中國籍少婦楊茜在成邦江遇害的“頭顱案”,法官今日在被告完成自辯後,將案件展至10月30日由辯方繼續進行辯護,並定於11月15日由控辯雙方進行總結陳詞,然後11月30日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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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昨天允準辯方為被告黃敬浩進行最後辯護,而被告今早在成邦江高庭進行自辯,法官過後將案件展延至今年10月30日早上9時,繼續由辯方進行辯護。

11月30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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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黃敬浩是被控以觸犯刑事法典第302條謀殺罪,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唯一刑罰為死刑。

被告自辯時告訴法庭,其妻子楊茜是於2018年2月26日前往古晉移民廳辦居留證手續,而他在3月2日下午帶兩個孩子去龍芽鎮海邊玩。當時,他才發現龍芽並沒有海邊景點,於是他在回家的路上路經史東古區,並曾在那里逗留一陣子,邨民還告訴他那河里有很多鱷魚。

他說,當天,由於還在古晉的妻子楊茜還沒有回家,於是他帶孩兩個孩子去古晉找孩子的媽媽(楊茜),但卻沒找到。之後,他就驅車回到成邦江。

他說,他沒有就妻子失蹤的事向成邦江警察署報案,因為他認為妻子還在古晉或者是去了其他地方。

他表示,3月4日,他去古晉機場接他的岳父來成邦江。在回到成邦江之後,成邦江的警方要他去太平間認頭顱,他當時並不認為這是屬於妻子楊茜的頭顱,因為他始終認為妻子還活著。過後,他就被成邦江警方以罪犯嫌疑人扣押至今。

客死異鄉的中國少婦楊茜。

工人沒再見到她 疑與夫吵架後被殺

此案檢控官莫哈未達朱阿里今早在庭上指稱,被告黃敬浩是於2018年2月26日至3月3日之間在夫妻吵架中殺害其中國籍妻子楊茜,因為他的工人在2月26日起就沒有看見楊茜。

檢控官表示,被告告訴他的工人說,其妻楊茜是去古晉移民廳辦手續,那是在撒謊,因為成邦江市也有移民廳,她可以直接在那里辦手續。況且,根據他的工人了解,就算是古晉的話楊茜也不會是單獨一個人去,而是與她的先生黃敬浩一同去。另外,根據古晉移民廳的記錄,楊茜根本就沒有去過那里。

他接著表示,被告指他在衛星導航的引導下帶孩子去龍芽海邊,其實凡居住在成邦江市的人,都知道龍芽鎮沒有海邊,那只是一個幌子。被告指在路經史都古區時,曾向甘榜史都古的居民詢問此地是否有鱷魚出沒,實際上被告是在進行不可告人的毀屍滅跡的計劃。

他指出,被告於3月2日當天晚上吩咐工人準備3個箱子,實際上就是拿來裝放己經被分成數段的屍體,然後分別拋棄到魯巴河下游實都古及實東賓區的河流中喂鱷魚。

他說,被告帶領警方人員去到實東賓區一座伊班人的墓園尋找那些經過焚燒的箱子時,警方人員在殘餘的箱子、報紙及朔料裝中發現有殘餘的血漬,經過DNA化驗後,這與被告妻子楊茜的血跡吻合,證明是楊茜的血跡。

他指稱,被告的毀屍計劃百密一疏,楊茜的頭顱在實加益的魯巴河畔被釣客發現,進而揭穿了這起命案。

他續稱,被告家中的鐵鏈、鑽板及菜刀是行兇的工具,因為被告的女兒曾告訴法庭,曾目睹她的爸爸用鐵鏈梱綁她的媽媽。

他也指出,2月28日,被告黃敬浩告訴他的工人說,店的後面有臭味,然後被告親自動手以強烈的清潔劑洗滌整個上下樓房。他認為這已是反常的舉動,因為按照常理,這些事情應該由工人去做,可見被告刻意的以強烈的清潔劑去滅跡,以避開警方的調查。

因此,他有理由相信,從以上種種的證據顯示,這是被告一手精心策劃的殺人分屍及滅跡案。

不過,被告在庭上否認控方的一切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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