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3日讯)在新加坡国立大学深造的18岁中国富少,联手23岁同乡来马自导自演,上演“绑架勒索”戏码图诈骗父母290万令吉,结果谎言被识破后,今日双双被警方押上吉隆坡法庭面控,两人表示不认罪。
两名被告是在今早被警方押抵吉隆坡法庭,面对刑事法典420(诈骗)及511(企图犯罪)两项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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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第一被告张润宝(23岁,译音)及第二被告叶颖熙(18岁)于本月2日上午11时44分至晚上9时15分,在吉隆坡端姑阿都拉曼路的一间酒店,拨电及透过视频通话欺骗第二被告的母亲程女士,表示第二被告遭绑架,并勒索500万人民币(约290万令吉)赎金。
两名被告也向程女士出示多张第二被告遭绑手摀嘴及掐喉殴打的视频,但他们的行为只是做戏,意图诱使程女士缴付赎金至一个中国银行户头。
控状指出,两名被告已抵触刑事法典420及511条文;根据刑事法典420条文,两名被告一旦宣判有罪,可判罚监禁至少一年,最高10年,及鞭笞或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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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副检察司诺莎菲娜也提出刑事法典417(诈骗)条文的交替控状,在此条文下一旦定罪,可监禁五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两名被告在法庭通译员以英语选读控状后表示明白,但不认罪。
对此,诺莎菲娜要求推事勒令两名被告交出护照予法庭保管,并开出高额保释金。
第一被告代表律师恩妮及第二被告律师拉美斯在求情时则说,两名被告都是新加坡国立大学的学生,之前在马不曾有案底,在中国也没有任何犯罪记录,不可能会逃跑,同时愿意交出护照,要求法官降低保释金。
推事阿兹鲁经裁量后,最终批准两名被告以每人3万令吉保释金,且各须两名大马人做担保,保外候审;两人也必须交出护照予法庭保管,直到案件结束为止。
此案已择定于5月1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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