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8日訊)報假案被控,罰款2300令吉! 43歲廚師阿都阿茲在替一名男子按摩後擔心對方指控他非禮,故把手機送給對方作為掩口費,不過他事後心有不甘,於上月26日晚上8時11分向警方報案謊稱遭2名持刀匪攫奪,經過調查後被警察識破,今天在加央法庭被控牴觸刑事法典第182(蓄意報假案)條文。 原本此條文的刑罰是監禁最多6個月,或罰款最高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不過加央推事卡瑪麗札認為須嚴懲報假案者,以儆效尤,而提高罰款至2300令吉,以便被告對自己的言行舉止負上責任,公眾也以此作為警惕,不敢造次。被告在家屬繳付罰款後,準備離開法庭時,一度抱著家人落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