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不滿開審“不設陪審團” 《港國安法》首被告上訴被駁

(香港22日訊)《港區國安法》首案被告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案件用周三於高等法院開審,由3名法官共同審理,不設陪審團。

據《明報》報道,唐英傑就不設陪審團的做法提出司法复核,遭高院判敗訴,他不服上訴,上訴庭周二頒下判辭,駁回唐英傑的上訴,換言之,唐英傑案明日審訊將不設陪審團。

Advertisement

唐英傑一方早前陳辭指出,陪審團制度是香港法律制度的重要部分,被告享有陪審團審訊的基本權利,否則會構成不公。律政司長一方則回應,本案是否設有陪審團、要在哪一級法院審理,全是律政司的刑事檢控決定,只有律政司長具酌情權處理,被告或法官均無權幹預。

唐英傑被控以“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煽動分裂國家,並用電單車撞傷警察進行恐怖活動。

ADVERTISEMENT

另據香港電台報道,香港終審法院審理“青年新政”梁頌恒2016年沖擊立法會會議室的案件,將擇日頒布裁決。

代表梁頒恒的大律師郭憬憲說,本案的拘捕及檢控均忽略了被告人意圖或心理狀態,直截了當視參與非法集結罪為“嚴格罪行”,警方拘捕及法庭定罪從未考慮或重視被告是否自知其行為造成如此後果,會導致他人害怕,現行做法會令無辜的被告被定罪。

梁頌恒因2016年沖擊立法會會議室,去年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判囚4星期,上訴駁回後即時入獄,他其後提終極上訴。梁頌恒早前在服刑完畢後宣布“流亡”美國,法庭已豁免梁頌恒出席聆訊。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