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訊)一名本地女子因開車時使用通訊設備和未系上安全帶,遭警員開罰單,心生不滿的女子當場謾罵警員,更出言挑釁;視頻隨後在網絡上流出,引起熱議。
對此,十五碑警區主任阿米希占助理總監發文告指出,警方已經註意到這則在抖音上流傳的40秒視頻,目前已援引包括妨礙公務員執行任務在內的相關刑事法典條文,對此案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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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這名女子是在本月24日下午3時40分,於隆市敦辛班丹路遭巡警發現她開車時使用手機,並且未系上安全帶,因此警員對她開罰單,引起她不滿,出言挑釁2名執勤警員出言挑釁,更破口大罵。
“截止目前,視頻還在臉書及抖音社交平台上流傳,這會對警隊形象造成影嚮。”
對此,阿米希占指出,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第186(妨礙公務員執行任務)、微型罪案法令第14(以粗言穢語謾罵警察)和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不當使用網絡設備或網絡服務散播假消息)條文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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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數段視頻畫面,可見1名身穿藍色制服的警員在開罰單,身旁還有2名白衣制服的交警,女子不爽地向旁人謾罵警員,之後疑發現其中1名警員用手機拍攝她,女子相當激動地質問警員為何拍她,然後舉起手機反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