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馬地方

不滿發展商獲庭令即拆檔 新增江路邊攤需時搬遷

(吉隆坡21日訊)發展商昨日取得庭令後立即拆除路邊食檔,新增江花園9/32路旁11名食檔小販措手不及,希望當局給予足夠時間,讓他們搬遷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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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地段屬私人所有,但地主從未徵收租金,小販在這裡營業逾20年,其中8人是合法小販。

小販說,發展商兩三年前曾告知有意發展當地,吉隆坡市政局去年也曾來對話,但他們的訴求並未獲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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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今日在行動黨直轄區公共投訴局主任游佳豪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希望發展商給3個月時間讓他們搬遷,也促請市政局尋找合適地點安頓他們。

游佳豪表示,昨日他們及時到來協調,阻止發展商繼續拆除行動,並同意給小販兩天時間搬遷,但小販不願妥協。

盼市局安排合適地點

“我們會助小販爭取應有的權益,並與市局及發展商接洽,爭取安頓合法小販、足夠的搬遷時間和搬遷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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