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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父親分地不公 弟弟對姐姐拳打腳踢

(詩巫6日訊)由於不滿父親分配土地不公,男子致傷胞姐,今日被判坐牢1天及罰款3000令吉。

被告吳氏(52歲)被控於2024年4月4日早上10時50分,致傷胞姐。此舉抵觸刑事法典323條文,並可在刑事法典326A條文同讀。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1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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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出,事發時,原告去父親家送食物,突遭弟弟(被告)襲擊,用手及腳打傷她,原因是被告不高興和妒忌,並說父親對他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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