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父母重男輕女 14歲姐怒殺11歲弟

(陝西8日訊)中國陝西安康中級人民法院週一(2日)以不公開形式,開庭審理了一起未成年的故意殺人案。法院表示,被告人是名女孩,案發時只有14歲,她因不滿父母重男輕女,所以殺死11歲的親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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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去年9月19日凌晨,安康市紫陽縣蒿坪鎮一名11歲男童小宇(化名)失蹤,家人急忙報警。由於事發當晚,家中只有小宇和他的兩個姐姐在家中睡覺,他從家裡離奇失蹤,讓警方相當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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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月22日,小宇的屍體被人從河灘的泥沙中發現。警方勘驗屍體後,發現頭部和身上有刀傷,民警也在小宇家中找到一把菜刀,上面有血液。小宇的二姐姐證實,當晚14歲的大姐小郭與小宇打過架,警方因此鎖定兇手是她。

 

小郭落網後供稱,9月19日凌晨1時許,她在被窩內,拿著跟同學借來的手機玩遊戲,不料被醒來的弟弟小宇發現。她擔心小宇向父母告狀,令自己被罵,便起了殺意。

 

小郭趁小宇和妹妹熟睡後,到廚房拿菜刀,砍了小宇頭部數刀,再抓他的頭撞牆,把他撞暈。小郭本想將小宇丟入糞坑溺死,他卻醒來並拚命逃跑。小郭提刀直追到200公尺外,在一座石橋上,攔腰抱起小宇扔下橋,再走到橋下將他拖到河灘,確認死亡後,就地用泥沙將屍體掩埋。法醫證實,小宇是從高空墜落,導致顱腦損傷死亡。

 

在法庭上,小郭告訴法官,殺死弟弟是因擔心他向父母告狀,說她深夜不睡覺玩手機。但她又說,對父母買手機給弟弟,卻不買給她和妹妹一事,心存不滿,覺得父母重男輕女,做事不公,不喜歡她。

 

檢方指,小郭犯故意殺人罪,證據確鑿,但請法院考量她未成年,可教化。律師認為,小郭如實供述罪行,有悔意表現,且她還未成年,只有14歲,希望法院從輕判決,給她重新做人的機會。法官最後宣佈,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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