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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求撤湯米代表律師被拒 納吉上訴申請811裁決

(布城11日訊)上訴庭擇定8月11日,為前首相拿督斯納吉就他要求撤換前總檢察長丹斯里湯米湯姆斯代表律師的申請遇挫後入稟的上訴案,做出裁決。

納吉此前針對他對湯米提出濫權提控訴訟一案中,指湯米所委任的2名代表律師,與他出現利益沖突,要求法庭批准撤換有關律師,惟這項申請遭到高庭的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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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於2022年8月19日駁回納吉提出要求撤換湯米代表律師的申請,納吉隨後入稟上訴庭,此案今日聆審。

以拿督哈尼巴為首的上訴庭三司,今日聆聽上訴方和答辯方代表律師的陳詞後,擇定8月11日就此上訴案做出裁決;另兩司為拿督阿茲瑪和拿督阿茲哈哈里。

“我們將保留裁決至8月11日早上9時,即距離今天一個月的時間,因為我們需要時間考量各方提交的陳詞,以及各方引用的權威依據。”

上訴方納吉代表律師是拿督菲羅茲等人;答辯方湯米代表律師為艾倫哥梅茲和賴偉祥(譯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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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難在案件中保持專業獨立菲羅茲:律師不應辯護

菲羅茲隨後在庭外受訪時指出,上訴方抗辯主要專註在1978年法律專業法第5條,有關條例闡明,若律師難以在案件中保持其專業獨立,抑或是不符司法機關最佳利益,律師就不應該接受案件為其辯護。

他在陳詞時表示,湯米是代表律師所屬律師樓的聯合創辦人,現為該律師樓顧問,因此他對該律師樓的律師是否可以在此案中保持專業獨立,表示懷疑。

他主張,同一家律師樓的成員,不應該在案件中,代表律師樓合夥人、顧問或其他律師辯護。

他說,湯米作為相關律師樓顧問,對訴訟結果存在金錢利益關係,因為若湯米在此案中敗訴,他需承擔支付賠償的責任。

艾倫:任總檢長後交出股權 對訴訟結果不存在利益關係

艾倫哥梅茲主張湯米對訴訟結果不存在利益關系,因為湯米不是該律師樓的合夥人,後者在2018年6月受委為總檢察長後,就退出並交出在該律師口的所有股權。

他說,湯米於2020年9月擔任該律師樓的顧問,而不是合夥人,至今作為律師樓的顧問並沒有分享律師樓的利潤。

他也說,湯米在此案勝敗與否,對律師樓的利益都不會造成影嚮,律師樓無需為賠償承擔責任。

“既不存在個人利益,也不存在金錢利益關系,因此高庭法官閣下的裁決沒有錯。”

獲准出席聆訊 家人趁機與納吉交流

隨著上訴庭昨日批準在加影監獄服刑的納吉出席今天的聆訊,其家人包括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和兒子拿督納茲夫丁也有現身法庭,與久違的納吉交流。

根據媒體視頻鏈接室提供的直播畫面,身穿藍色馬來裝的羅斯瑪大概在早上9時左右進入第五上訴庭,並坐在公眾席與納吉進行交談。

新聞背景:指濫用權力提控納吉求索償190萬

納吉是於2021年10月22日興訴,分別將湯米湯姆斯和政府列為第一和第二答辯人。

納吉指兩名答辯人在一馬公司案在內的數宗案件濫用權力提控他,並要求索償190萬令吉。

湯米和政府則在同年11月18日針對此案提出撤銷案件申請,他們認為納吉起訴他們是一項間接攻擊,以妨礙自己所面對的刑事審訊。

隨後,納吉於2022年9月8日不起訴大馬政府,但仍繼續向湯米索償190萬令吉,理由是湯米涉嫌對他做出錯誤撿控。

2022年11月25日,高庭批准湯米湯姆斯撤銷納吉對他提出濫權提控訴訟的申請,納吉就此裁決提出上訴;上訴庭已擇定今年10月4日聆聽納吉這項上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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