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檳學生車公會忘了繳保費 3會員要主席下台

(檳城25日訊)檳城學生車公會會員投保風波未平,數名曾在光大區州議員黃偉益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公會“忘了”替會員買保險的3名會員,不滿被公會在年度會務報告中指誣告,而要求理事會領導層在年度大會上針對會員投保疑問作出交代,並促主席下台。

該公會會員楊金福、林恩洪及郭文強週一在黃偉益的陪同下再次召開記者會,針對該公會在年度會務報告中指他們3人誣告公會作出反駁,並希望“什麼都不知道”的主席能夠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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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金福指出,公會每年都會幫會員購買個人保險,惟,他去年12月遭遇車禍後,才發現公會並未替他購買個人保險,而該公會主席駱春銘解釋是公會書記的疏忽,所以才漏了幫他投保。

楊金福的這翻遭遇,也讓林恩洪及郭文強更加擔憂,郭文強於是向該公會所委任的保險代理公司查詢,後來發現該公會遲了3個月幫他投保,所幸這3個月內並沒有意外發生。

此外,該公會每年向會員收取80令吉的個人保險費,但保單上註明每年的費用只是63令吉。他們對此感到質疑,楊金福等人也在稍後向警方、反貪會及社團註冊局報案及投訴。

他們異口同聲表示,公會至今未能針對投保的種種問題給予會員清楚的交代,因此,根本沒有理由指他們誣告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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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恩洪則說,據該會年度會務報告中指出,該會主席駱春銘、副主席洪明忠及財政孫翠蓮已向黃偉益、社團註冊局、反貪會及警方的負責人解釋後,各部門都認同滿意,也證明了理事會的清。

惟,黃偉益否認,自己曾對駱春銘等人的解釋表示滿意,至於反貪會則表示從沒會見過駱春銘等人。

“上訴投訴部門的負責人只負責記錄被投訴者的回應,絕不會作出任何判斷,是否起訴的決定權在於副檢察司,因此,理事會在報告中指獲得各部門的認同滿意之言,有誤導會員的嫌疑。”

保險代理公司不干涉

同時,楊金福等人向公會索取保單時遭拒,駱春銘指保險代理公司設在馬六甲,因此,無法向會員出示保單。

另外,楊金福等人也出示該代理公司所致給該公會會員的公函,該公函解釋向會員所徵收的80令吉包含了保險費及雜費。

對此,黃偉益質疑代理公司的工作性質已超越了單純的保險代理,因保險代理公司絕不會插手管理公會的雜費事項。

他希望理事會領導層於將在8月7日舉行的常年會員大會上,針對投保事項向會員及民眾作出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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