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6日讯)行动党顾问林冠英基于沙亚南高庭在他起诉前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拿督祖莱达等3造诽谤胜诉后,所获赔偿金额不足以反映事情的严重性,而入禀上诉庭要求重新评估赔偿金额。
沙亚南高庭司法专员肖芭梅农是于昨日基于祖莱达等3造未能在本案确立法律抗辩理由后,宣判林冠英胜诉,并谕令祖莱达等人支付5万令吉赔偿,以及支付5000令吉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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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的代表律师拿督奈也今日发表文告说,律师团已于今日入禀上诉通知书,上诉的申请只仅针对昨日裁定的赔偿额。
他说,林冠英感谢并尊重高庭的裁决,并确认祖莱达等人需承担法律责任和支付赔偿。
“不过,我们的当事人对高庭所裁定的赔偿额并不满意,即5万令吉的整体赔偿金及5000令吉堂费,他认为在相关情况下该赔偿额明显不足。”
他表示,这次的上诉旨在要求重新评估赔偿额,以更恰当地反映诽谤言论的严重性,以及对林冠英声誉所造成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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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是于2024年6月7日入禀沙亚南高庭,并在诉讼中把祖莱达、MalaysiaNow编辑阿都拉曼,以及MNow Media私人有限公司列为第一至第三答辩人。
他在诉状中指出,祖莱达发表虚假言论,指责他阻扰雪州八丁燕带为前园坵工人兴建房屋的计划,严重损害了他的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