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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同住公婆却谎报同住 越南妻与夫被判罚逾9万

(新加坡30日讯)越南女称因不愿与公婆同住,所以婚后仍与狮城夫分居,但为了让女方成功申请到准证留在新加坡,夫妻双双谎称同住在蔡厝港一间组屋单位,昨日共被罚款3万3500元(新币,下同;约9万3000令吉)。

两名被告是新加坡男子陈庆浩(音译,31岁)和其越南籍妻子唐氏戎(Tang Thi Nhung,3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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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唐氏戎。(新明日报图)

男被告陈庆浩。(新明日报图)

陈庆浩面对11项抵触移民法令的控状,昨日承认其中5项。唐氏戎则面对20项抵触移民法令的控状,昨日承认其中7项。两人所面对的其余控状,均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两人于2018年在新加坡的一家夜店邂逅,唐氏戎当时持工作准证。不久后两人坠入爱河,并于2021年3月31日注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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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陈庆浩继续与父母同住在蔡厝港的一个组屋单位。由于唐氏戎不愿与公婆同住,于是选择独自在外租房,陈庆浩则常前往妻子的租屋处探望。

从结婚直到2024年5月期间,陈庆浩先后20次帮妻子申请访问准证,其中包括4次长期访问准证和16次短期访问准证。期间,共有2次长期和2次短期准证的申请遭到当局拒绝。

调查揭露,两名被告担心若如实申报未同居的事实,会导致女方的准证申请被拒,因此谎称唐氏戎一直居住在蔡厝港的公婆家。

两人于去年5月20日因做出虚假申报遭当局逮捕。

无法证明假结婚 法官仅判罚款

法官宣判时强调,这类虚假申报的罪行一般都会被判处监禁,但考虑到没有证据证明两人是假结婚,最终判处两人罚款。

陈庆浩在求情时道歉,表示自己真心忏悔,愿意为所有过错承担全部责任。他强调已吸取教训,不会再犯,恳求法官从轻发落。唐氏戎则表示自己是初犯,同样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致歉,希望法官能给予轻判。

法官最终判陈庆浩罚款1万4000元,唐氏戎罚款1万9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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