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下班休假及公假仍被迫回訊息 女子怒告公司獲賠近2萬加班費

(北京12日訊)北京一名李姓女子在某科技公司擔任產品運營期間,被要求在下班後、休息日及節假日回覆訊息,後來遭到開除後,氣得將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支付假日回訊息的加班費。北京當地法院審理後,判該科技公司應賠人民幣3萬元( 約1萬9242吉)。

綜合中國媒體報道,這起“女子下班回覆工作消息獲賠加班費”也在微博掀起熱議話題。

Advertisement

李姓女子是於2019年4月入職,2020年被公司以“連續曠職3天”的理由開除,讓她相當憤怒,一狀將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支付她任職期間下班後、休息日及法定節假日共計500余小時的加班費。

不過,公司稱李姓女子是部門負責人,若工作單位下班時需要打電話,這樣不該算加班,且假日也只是回覆一下客戶訊息,同樣也不該算加班。

李姓女子一審被判敗訴,不過二審法官審理後發現,從聊天內容可以得知,她在部分的工作日下班時間、休息日等時間,被公司安排利用社群媒體工作、值班,已超出了簡單溝通的範圍,且該工作還特意排出了《假期社群官方帳號值班表》,具有周期性、固定性的特點,與一般臨時、偶發性的溝通不同,認定構成加班,科技公司應支付加班費。

據此,北京三中院對此案二審後,綜合考慮李女士加班的頻率、時長、內容及其薪資標準,終審改判某科技公司應支付李女士加班費共計3萬元。

ADVERTISEMENT

另外,據工人日報報道,《職場人加班現狀調查報告2022》顯示,近六成受訪者表示自身處於“靈活機動加班”機制中,當被問到是否會在下班後秒回工作相關的信息時,只有15.3%的人明確表示拒絕,認為下班後是自己的私人時間。84.7%的人在下班後,仍會關注工作相關信息。

文/圖:互聯網

Tags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