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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載涉嫌侮辱吉蘇丹短片 男子認罪判監罰款

(雙溪大年12日訊)一名巫裔男子因在TikTok上載涉嫌侮辱吉州蘇丹的短片,今早被帶到雙溪大年推事庭面對牴觸煽動法令控狀,被告當場認罪,被判監禁1個月和罰款4000令吉。

被告諾依斯邁(42歲)被控於7月6日約晚上10時,在雙溪大年市區通過社交媒體Tik Tok,對吉打蘇丹發表煽動性內容,觸犯 1948年煽動法令第4(1)(c)條文,並可在同法令第4(1)條文下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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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5000令吉或監禁最高3年,或兩者兼施,對於重復犯錯者,可被監禁最高5年。

諾依斯邁單身,是名合約工人,但已經8個月沒開工,與年邁母親同住。

被告說,他在Tik Tok發表的內容無煽動意圖,同時沒有發表演講,只是上載文字,沒料到有人舉報,有關內容之後已刪除,向法官卡拉雅拉希求情輕判。

被告同時也請求法官下令,不允許媒體對他拍照和報導此案件,但被法官反駁這是媒體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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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比雅希望法官適當判決,能給被告一個教訓,往後更加謹慎使用社交媒體。

被告被判即日起監禁一個月及罰款40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需以8個月監禁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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