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城17日讯)一宗涉及手部手术疏忽的医疗纠纷出现逆转,上诉庭今日推翻高庭裁决,裁定私人医院与骨科医生毋须承担赔偿责任,原判逾110万令吉赔偿金全数撤销!
根据《自由今日大马》的报道,上诉庭法官拿督朱嘉星(译音)指出,承审这起诉讼的高庭法官在评估案件事实及专家证供时,未臻周全,也未能正确作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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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宣读裁决时也撤销起诉人努鲁伊曼,针对吉隆坡鹰阁医院私人有限公司所提出的索偿诉讼。
除了朱嘉星外,另两名联审的上诉庭法官是拿督苏邦连,以及拿督阿尔威。
上诉庭也谕令努鲁伊曼,需支付10万令吉堂费予专科医生,以及5万令吉予上述医院。
此外,上诉庭也驳回鹰阁医院向有关医生索偿的上诉申请,并支付3万令吉堂费予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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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在判词中指出,高庭在处理证据方面的不足,导致判决出现错误,所以上诉庭有必要推翻原判。
代表努鲁伊曼的律师为曼莫汉星、文德蒙及李欣瑜,鹰阁医院则由法兹丽查代表,医生一方则由拉惹艾琳、萨迪斯、吉文及阿曼达出庭抗辩。
高庭是于两年前裁定手术当时年仅17岁的努鲁伊曼,已在“衡量概率”标准下成功证明医生于2018年为她进行的腕隧道症候群手术时,存在疏忽。
高庭当时认为,她在手术后使用右手及双手协调方面出现困难,日常生活需依赖他人协助。
同时,高庭裁定,由于她是以病人身份入院,医院对她负有不可转授的照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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