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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日訊)在各界日前紛紛批評2024年警察修正案有欠妥善的情況下,國會上議院仍三讀通過該修正案,也因此,從即日起,凡是在警員於公路執行護送任務時,妨礙、反對或違反警察指示者的最高罰款將從200增至1萬令吉,而監禁期則從3個月增至2年。
上議院是在經過7名上議員參與辯論後,以多數聲浪議決通過該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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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副部長拿督斯里三蘇安努亞在上議院對上述修正案辯論進行總結時說,修正案的第21條文修訂後,已加重了有關刑罰。
他說,其刑罰已上調至與刑事法典第186條文(574法)之刑罰是一致的。
“2024警察法第21條文修正後,允許警員在任何公共道路執行護送任務時,對妨礙、反對或違反警察指示罪行者的最高罰款從200增至1萬令吉,監禁期則從3個月增至2年。”
他解釋說,加重第21條文的刑罰,是為了提升公眾醒覺意識,也就是妨礙、反對或違反警察指示的行為,將致使執行任務的護送員或警員處於危險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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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執行任務的警員捲入公路事故,同時也將危害到民眾。”
他也說,從2018至2023年,涉及執行護送任務警員的公路事故高達1366宗,這是相當偏高的數字,且對各方面產生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