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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撤販毒罪改判擁毒 獅城男逃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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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13日訊)在上訴庭撤回對販運4026.73克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和243克搖頭丸(MDMA)的兩項定罪後,62歲的新加坡男子免於死刑。
身為咖啡店職員的陳齊升(譯音)仍因持有毒品的罪名,分別被判16年和15年監禁,刑期從2016年9月16日被捕開始計算,可同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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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法律規定50歲以上男性免於鞭刑,陳齊升也豁免針對該罪行所規定的鞭笞。
由拿督斯里卡馬魯丁賽益、拿督諾丁哈山和拿督哈欣韓沙組成的上訴庭三司裁定撤銷陳齊升販毒的罪名,改判持有毒品罪成。
新山高庭是在2020年6月17日,裁定陳齊升兩項販毒罪名成立,判處死刑。
根據控狀,陳齊升涉嫌在2016年9月15日下午12時45分,在柔佛新山茂奧斯汀花園的一間公寓犯下上述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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