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0日訊)上訴庭批準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要求法庭暫時歸還護照的申請,讓她前往新加坡探望在該國定居的女兒諾麗雅娜、女婿及身體狀況不佳的孫子。
以拿督卡瑪魯丁為首的上訴庭在控方不反對的情況下,一致批準羅斯瑪暫時索回護照,讓她從本月23日至5月5日到新加坡,探望其女兒一家,並諭令她在5月10日歸還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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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二司為拿督哈德哈麗雅及拿督阿茲曼阿都拉。
控方不反對申請
羅斯瑪的代表律師拿督佳吉星開庭時告訴上訴庭三司,羅斯瑪會在新加坡長達6周,會在新加坡度過開齋節,並表示控方不反對這項申請。
主控官傅益廷副檢察司說,控方不反對這項申請,建議羅斯瑪在5月10日或之前歸還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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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於2022年9月1日裁決羅斯瑪太陽能弊案的3項貪汙控狀罪成,宣判她每項控狀監禁10年合共30年,以及罰款9億7000萬令吉,若無法繳還罰款,則須以坐牢30年取代;由於刑期同期執行,因此她只須入獄10年。
羅斯瑪已就上述裁決上訴,上訴庭擇定於7月11至14日,一連4天審理羅斯瑪的上訴。
現年71歲的羅斯瑪面對一項向日拔控股董事經理賽迪阿邦索賄1億8750萬令吉,以及2項向後者收賄650萬令吉的指控。
根據控狀,羅斯瑪是通過前首相特別事務官拿督理紮收賄,以作為協助日拔控股與教育部進行直接談判,獲得價值12億5000萬令吉的砂拉越369所鄉區學校太陽能計劃合約的酬勞。
羅斯瑪也就高庭駁回她要求莫哈末再尼退審申請的裁決,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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