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1日訊)七條路巴剎小販中心持刀傷人案的嫌犯日前在法庭被控嚴重致傷他人罪,他不認罪,獲以1萬2000令吉保外候審。
東北縣警區今日在臉書專頁發表文告說,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26條文下被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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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於上週三(11日)下午2時許發生,在七條路巴剎小販中心營業的嫌犯因債務問題持刀刺傷一名催債華青後逃之夭夭,並在案發4小時後在五條路住家被捕。
 
 
(檳城21日訊)七條路巴剎小販中心持刀傷人案的嫌犯日前在法庭被控嚴重致傷他人罪,他不認罪,獲以1萬2000令吉保外候審。
東北縣警區今日在臉書專頁發表文告說,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26條文下被提控。
這起案件於上週三(11日)下午2時許發生,在七條路巴剎小販中心營業的嫌犯因債務問題持刀刺傷一名催債華青後逃之夭夭,並在案發4小時後在五條路住家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