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一馬案關鍵人物 黃宗華遣回馬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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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打靈再也6日訊)財經媒體《The Edge》報導,一馬公司案關鍵人物高盛集團前銀行家黃宗華將被遣回大馬,於明年4月在我國地庭接受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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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引述副檢察司扎基的談話,指黃宗華的案件擇定明年4月13至15日,在我國地庭審訊。

 

黃宗華於2018年12月19日,在吉隆坡地庭面對4項被指涉嫌與高盛集團串謀的控狀,指他在發行65億美元的擔保債券時,遺漏重要信息及發表虛假陳述,因此抵觸2007年資本市場及服務法令。

 

引渡美審訊10個月

 

2019年5月3日,大馬政府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協議,依據兩國的引渡條約,使用臨時逮捕令將黃宗華遣送到美國,接受當地司法審訊長達10個月。

 

逮捕令的期限至2020年3月。

 

黃宗華在紐約法庭面對3項刑事控罪,即洗錢、海外行賄及串謀規避銀行內部監管機制。

 

他與另一名高盛集團前亞洲地區主管萊斯納,被控洗黑錢及賄賂大馬高官和阿布扎比多名官員。萊斯納俯首認罪,承認涉及洗錢和違反海外反貪行為法令,同意被沒收437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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