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一旦僱傭合約更新 目前受聘印尼女傭有權獲最低薪

(吉隆坡21日訊)印尼駐馬來西亞大使赫摩諾指出,一旦僱傭合約獲得更新,目前在我國工作的印尼女傭也有權獲得每月1500令吉的最低薪金。

根據網媒《今日自由大馬》的報導,赫摩諾指出,馬印兩國所簽署的聘用及保護印尼女傭諒解備忘錄中所闡明的最低薪金,不僅涉及新聘請的印尼女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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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新女傭將獲得1500令吉的薪金,不過,那些目前在馬來西亞受聘的,也會在更新僱傭合約後,獲得相同的最低薪金。”

他說,只有在印尼大使館批准新的僱傭合約後,大馬移民局才會發出工作準證。

目前,在我國工作的印尼女傭每月平均獲得900至1200令吉的薪金,無證件女傭的薪金則更低。

今年4月1日,馬印兩國政府簽署了聘用及保護印尼女傭的諒解備忘錄,規定最低薪金為1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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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願支付應考慮其他國

赫摩諾說,若僱主不願支付受聘印尼女傭最低薪金,應考慮聘請來自其他國家的女傭。

“若一名馬來西亞僱主不同意支付1500令吉,那就別聘請印尼女傭,可聘請來自其他國家的女傭,這是個公開市場。”

他補充,兩國政府所簽署的諒解備忘錄須受到尊重。

他也說,印尼駐馬大使館已從昨日開始為那些有意在諒解備忘錄下聘請印尼女傭的大馬僱主展開登記工作。

他預測第一批印尼女傭將於抵達大馬,但無法提供人數。

赫摩諾說,印尼政府已落實了聘用女傭的制度,但大馬政府仍未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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