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SRC上訴案】 納新證據求展延被駁回 納吉失望且震驚

(布城16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尋求其涉及的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中提出新證据的申請遇挫,聯邦法院五司今日一致駁回納吉的這項申請。法院也同時駁回納吉尋求展延其上訴的申請,並擇定本周四(18日)早上9時30分開始進入最終聆審階段。

明早最終聆審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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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申請人(納吉)的首席辯護律師鄭寶德向聯邦法院申請修改納入新證據的動議,並獲得五司的批準。

納吉所尋求提出的新證据是,承審其SRC案的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納茲蘭日前被揭露曾在2006年擔任馬來亞銀行集團的法律顧問和公司秘書,以及對整個集團所有法律部門的管理和行政負有全責。

納吉在SRC案中罪名成立,被判監禁12年和罰款2億1000万令吉,他提出納入上述新證据的申請是為尋求宣判SRC案的審訊無效。

盡管如此,以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東姑麥潤為首的五司是在聆听納吉的首席律師鄭寶德和特聘主控官拿督西譚峇蘭的陳詞后駁回這項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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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姑麥潤在發表裁決時說,納茲蘭之前在銀行任職与納吉的控罪并無關聯,因此諭令繼續審理主上訴。

另四司分別是東馬大法官丹斯里阿邦依斯干達、聯邦法院法官拿督娜莉妮、聯邦法院法官拿督林添鑽以及聯邦法院法官拿督莫哈末扎比丁。

SRC case,najib

納吉未達到納新證據法律門檻

東姑麥潤說,聯邦法院裁決,納吉并未達到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3條文(納入新證据法律)的門檻。

“所有尋求加入的附加證据均不符合要求,(納入新證据)申請未透露法官莫哈末納茲蘭所做出的裁決有任何關聯,以及一些證据將在審訊時備妥,或將通過合理的審慎(diligence)方式備妥。

“首先,我們同意控方的論點,也就是備妥證据并不受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條文的送達限制,而是在審訊期間,是否為申請人備妥證据。

“既然SRC和一馬公司案的代表律師相同和已備妥文件,因此,可在法官莫哈末納茲蘭面前挑起他疑似涉及(利益)衝突的課題。”

東姑麥潤說,納茲蘭之前在馬來亞銀行的角色是眾所周知,以及申請人可進一步的審慎提出揭露文件的要求。

“申請人并非不知情和沒有代表律師,不能說他未能審慎行事就無法取得證据。至于大馬反貪污委員會所展開的調查,則已向馬來亞銀行職員和法官莫哈末納茲蘭錄取口供,我們并沒有看到他們的潛在證据,可以如何跟申請人所面對的指控聯系起來。

“我們沒看到法官莫哈末納茲蘭之前在馬來亞銀行的角色,將如何影響他在SRC案審訊中的結論,以及通過申請人本身的行為确立SRC案。

“有鑑于此,我們駁回納入附加證据的申請。”

東姑麥潤在發表裁決后,鄭寶德要求主上訴展延至少3至4個月,因為他最近才受委為納吉的首席律師。

“我也感到不适,我懇請休庭。”

主控官(答辯方)拿督希旦峇蘭對展延申請表示反對,以及控方交由法庭定奪此事;聯邦法院在短暫休庭后,宣布駁回納吉尋求展延其上訴的申請。

東姑麥潤說,主上訴將在本周四(18日)早上9時30分開庭審理。

根據聯邦法院此前擇定的日期,最終上訴聆審階段為期9天,從8月15日起至19日,以及8月23日至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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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背景

6月要求新證據納入最終上訴

納吉是於2022年6月7日,透過代表律師入稟聯邦法院,要求將新證據納入在聯邦法院階段的最終上訴中,以及尋求庭令宣布在高庭審理的案件無效,並要求重審。

指高庭法官利益沖突

***

納吉的律師團隊認為,SRC國際公司案的審訊違反了自然公正原則,因為承審案件的時任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納茲蘭本該因利益沖突而退審。

他們是在近期通過文件發現馬來亞銀行投資銀行是負責提議成立SRC國際公司的機構,馬來亞銀行投資銀行透過子公司Bina Fikir有限公司,負責研究和諮詢成立SRC國際公司的事項。

納吉聲稱,由於申請上訴的核心文件是今年5月才曝光,因此,他之前無法在高庭和上訴庭提出這個問題。

吉隆坡高庭是於2020年7月28日宣判納吉涉及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所有7項控狀皆罪名成立。

納吉濫權罪名成立,被判入獄12年和罰款2億1000萬令吉;3項失信罪名和3項洗黑錢罪名各入獄10年。這意味著,納吉7項罪名的刑罰是坐牢72年和罰款2億1000萬令吉,但刑期同時執行,所以只需坐牢12年。納吉隨後針對高庭的裁決,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上訴庭三司於2021年12月8日,一致駁回納吉提出的上訴,並裁定維持高庭的判決,即納吉涉及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所有7項控狀皆罪名成立。納吉隨後針對上訴庭的裁決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

東姑麥潤:上訴人可改聘 新律師應能勝任出庭辯護 

在聯邦法院五司駁回納入新證據的申請後,納吉的首席辯護律師鄭寶德隨即提出申請,尋求展延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的最終上訴聆審。

他在申請展延最終上訴聆審時指出,如果聯邦法院允許在距今3至4個月後進入最終上訴聆審,也就是相隔上訴庭判決(去年12月8日)的一年後,這也不算拖延太久。

他指出,聯邦法院可以看到辯方在申請納入新證據時提出有力的證據,這類的展延,並非拖延策略。

他表示,他執業多年,若非有必要,他一般上不會要求法庭展延案件。

唯法院最終駁回納吉尋求展延其上訴的申請,並裁定主案在周四(18日)開庭審理。

東姑麥潤是在宣布退庭短休,並在經過大約2個小時10分鐘的商討後,即下午3時45分左右,作出上述裁決。

東姑麥潤指出,上訴人(納吉)非常清楚聯邦法院已擇定8月15日至26日進行上訴聆審,聯邦法院此前也已經拒絕辯方提出展延聆審的申請。

她續說,上訴人清楚知道聯邦法院已擇定的聆審日,但上訴人解僱原任律師,並改聘新的律師團隊。

“上訴人有權這麼做(改聘律師),但不能在這麼做之後,卻說新的律師未對上訴聆審做好準備。”

她表示,既然律師接受了委任,那麼就應該被視為能夠在指定的日期,代表當事人出庭辯護。

羅斯瑪驚喜現身 先前曾傳婚變

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今日驚喜現身司法宮,相信是到場為丈夫拿督斯里納吉打氣。羅斯瑪是於下午1時06分抵達法庭,她看起來心情不錯,在媒體的呼喚下點頭揮手。

較早前,羅斯瑪上周日(14日)也陪同丈夫出席國陣婦女組大會,粉碎婚變傳言。

之前,社交媒體瘋傳一張貌美女子挽著納吉的手,身旁站著4名年輕男女的合照,但納吉拒絕做出任何回應,夫妻婚變傳聞因而傳出。

納吉對裁決感震驚失望

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表示,他對聯邦法院不允許他引入更多證據的裁決感到震驚和極度失望。

納吉今午在聯邦法院宣判後在庭外召開記者會發表簡短談話。

他認為,有關證據會清楚地表明承審法官納茲蘭存在嚴重利益沖突的問題。

“他非常清楚1MDB和SRC公司的交易,因此認為他對這兩個實體公司是知情的。”

“我相信反貪會的這些調查也知曉此事實,但我們卻不能將證據引入。”

他表示,希望在最後上訴階段中,他們能夠呈現事情的真相。

鄭寶德:與納吉感同身受

作為團隊的首席辯護律師的鄭寶德在新聞發布會上也表示與納吉相同的感受。

“我對聯邦法院今早的裁決感到極度失望,法院拒絕辯方舉出更多進一步的證據。”

“在過去兩天,昨天和今天早上,我們提出有法律支持的強力論據去說服法庭允許這項申請,因為正義必須得到伸張,但不幸的是法庭不接納我們的論據。”

他說,辯方也對展延申請不獲批的裁決感到極度失望,因為該團隊是上個月7月才被委任的新團隊。

“我們需要閱讀大量文件,大約179份節錄、上千頁的書面判詞和呈堂文件,因此我們認為(展延)申請是公平合理的。”

他說,至於接下來將採取什麼訴訟因由(cause of action),辯方將認真考慮,因為這是上訴主案的最後一環了。

“我都說不出話來了,因為我很震驚,甚至展延的申請都不被接納。”

“我們提出了強力的理據,我認為法庭會同情我們,並行使裁量權,認為辯方是有依據的,但不幸的是法庭沒有作出這樣的裁決。”

“我們將回去再詳閱改採取的訴訟因由,週四早上再回來。”

現身新聞發布會的還包括首相署前部長拿督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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