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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DEC失信案】表面證據不足 財務高管無罪釋放

(關丹22日訊)涉及32萬令吉款項,去年被控5項失信罪名的彭亨州房地產投資公司巴斯迪(Pasdec)控股公司高級財務經理阿末羅斯迪,基於表面證據不足,今早獲關丹地庭法官宣判無罪釋放。

主審法官莫哈末嘉查裡今日請病假,因此其判詞由另一名法官西蒂阿米娜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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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嘉查裡表示,法庭是基於此案控方表面證據並不足以證明被告有罪,而作出上述裁決。

“這是法庭根據證人、表面證據及證人的信譽,進行了全面性的評估後,而作出此判決。因此判被告在無須被傳召進行自辯下,免除所有指控,當庭釋放。”

此案主控官是反貪污委員會西蒂莎拉副檢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師為拿督卜阿魯姆甘及阿迪慕蘭。

阿末羅斯迪在法庭宣佈判決後,與妻子伊達娃迪走出庭外接受記者訪問時說,他對裁決感到欣慰,因為真理得以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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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阿末羅斯迪(51歲)是被控於2014年9月8日及2016年3月21日,在上述公司辦公室及在聯昌國際銀行分行,先後犯下5次失信罪行,每次數額介於20萬至30萬令吉,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409條文(失信),一旦罪成,最高刑罰為20年監禁及鞭笞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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