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My SST年代】孔令龍:不關零售價 上游廠商才徵SST

(吉隆坡26日訊)盡管距離9月1日落實銷售與服務稅(SST)不到一星期,至今很多商家和民眾對這項稅制有很深的誤解,甚至與消費稅(GST)混為一談。

Advertisement

稅務專家孔令龍指出,目前情況像回到2015年4月1日消費稅落實初期,商家一知半解、人云亦云,尤其是最近銷售與服務稅征稅清單列出後,一些人誤以為清單內商品的零售價會被征收10%銷售稅。

他向馬新社解釋,在消費稅多層次稅制,商品批發與零售是會被征消費稅,然而恢复銷售與服務稅制後,只有上游的廠商和進口商才被征抽銷售稅,以及服務供應商被征抽服務稅。

ADVERTISEMENT

“人們思維還是停留在消費稅時代,以為到商店買東西就會被征10%銷售稅。事實上,銷售稅是針對上游廠商,消費稅才針對消費人。”

“回到2015年之前,銷售與服務稅制采用了40年,消費人鮮少過問怎麼征稅,因為它是針對上游,針對廠商和制造商,不在廣泛的零售商品上,與大家無關痛痒。現在,普羅大眾的誤解很深。”

盡管如此,他認為,那些經歷過銷售與服務稅的廠商和進口商是清楚知道新稅制運作,新舊版銷售與服務稅的差別在於征稅門檻、豁免物品種類、豁免征稅申請機制及可電子報稅,其餘照舊。

孔令龍也是利安達LLKG國際會計事務所總執行長;他指出,銷售與服務稅實施後,政府必須設法解決銷售與服務稅制不透明問題。

他說,政府必須運用資源避免過去漏稅或逃稅問題重演,如何有效監督上游商家是否依法繳稅與公平定價,畢竟商家無需申報索回進項稅,發票已少了一層監督作用。

GST發票須保留7年

他提醒商家,雖然國會通過廢除消費稅,但法律約束還在,在6月1日前征收消費稅的商家必須於年底前提交GST-03表格,否則仍會被罰款,同時須保留消費稅期間的發票7年,供日後查賬用途。

他也列舉一些商家在新稅制下面對的局面,包括豁免銷售與服務稅的消費稅注冊商家自動注冊為銷售稅廠商、應該繳銷售與服務稅的商家卻沒有自動注冊。

因此,他促請這些商家盡快與關稅局聯系厘清,避免日後沒呈報或沒繳交銷售與服務稅而面對罰款。

孔令龍也希望政府在新稅制初期給予廠商和進口商緩衝期,不要立刻施以過重的懲罰,畢竟他們今年經歷3個階段,并行兩個稅制及消費稅歸零過渡期。

 

 

標籤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