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訊)隨著國家元首頒布緊急狀態及行動管制令2.0今日開跑,全國人民被禁止跨州、管制令區禁止跨縣;不過,只要你備有6種信函的其中一種,就可順利通過警方的路障!
首相丹斯里慕尤丁11日指出,隨著政府宣佈禁止跨州和跨縣,路障行動(SJR)會在今日(1月13日)凌晨12時01分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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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管制令2.0影響的民眾,禁止跨州和跨縣,唯獲准工作者無需出示警方批准信,即可出門工作。
另外,一些特殊情況者也獲准出門。對此全國總警長丹斯里阿都哈密昨日也指出,警方將人情味酌情處理民眾跨州事務。
“目前在國內實施的行動管制令(MCO)、有條件行動管制令(CMCO)或複原期行動管制令(RMCO),警方都會酌情處理。”
特殊情況者除了是特定領域獲批繼續工作者,也包括獲准跨州或跨縣上課者、需要出庭或到醫院隔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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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些因緊急狀況如有家人病倒或病逝者,或受水災影響的災黎,只要獲得警方的批准信函,都可以順利跨州或跨縣到目的地。
民眾途經警方路障時,可出示的6種可通關信函包括:
1. 警方批准信件
2. 雇主所發出的工作信件和員工工作證
3. 國際貿易及工業部(MITI)所發出的批准信
4. 國家天災管理機構(NADMA)所發出的的隔離信件
5. 律師的法庭事務信件
6. 教育部的特別信件
針對警方批准信件,有特殊情況的民眾須下載申請表格,填妥後再交到鄰近警局申請。
以下是下載行動管制令跨州表格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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