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MC法案檳城聽證會】警員:缺配備坐漏水警車 搞好警力才談IPCMC
(檳城2日訊)2019年獨立警察投訴及行為不檢委員會(IPCMC)法案檳城站聽證會今日舉行,數名警員在聽證會提出看法,認為政府應該先搞好警隊人力不足、值勤配備不足的問題,才來談IPCMC。
不過,國會法案事務特別委員會主席兼武吉牛汝莪區國會議員藍卡巴星指出,IPCMC的成立旨在應對警員涉及行為不檢的大課題,如貪污、濫權或導致他人死亡的行為,有關“行為不檢”的定義也在法案第22條文裡獲得闡明。
“我的看法是,一些雞毛蒜皮的事件,比如查案官因某些原因遲到案發現場,這不是嚴重的行為不檢。我理解警員提出的配備不足問題,但必須通過其他方式或法令克服這項問題。”
這項聽證會在檳島安順路聯邦大廈舉行,約70名來自警方、非政府組織及個人民眾針對法案提出看法,會議由藍卡巴星主持,出席者有特委會成員蘇建祥及拿督斯里馬迪烏斯登敖。
自掏腰包買打印機
來自北馬區的警員組織分為3個組別在聽證會上提出意見。這批警員分別提出警隊執行職務時面對的問題。
目前在檳城東北縣警局就職的警長莫哈末阿斯里說,警員面對的值勤配備不足問題嚴重,他此前在丹絨道光警局服務期間,曾使用殘舊至漏水、車門需用橡皮圈綁緊的警車。
他也說,警員薪水微薄還要面對不堪情況,包括自掏腰包購買警局所需的打印機、打印機墨及警員制服鈕扣等;辦公室的紙張不足時,必須向當地議員討取贊助;警員鞋子壞了,申請後要等待許久才能拿到新鞋等。
他直言,上述種種原因造成警員貪污的事件,只要解決問題,相信可把警員貪污事件減到零。
他也說,他擔任丹絨道光警局局長期間,該警局只有43警員,卻需要應付丹絨道光乃至丹絨武雅的範圍,但當地警員人力與居民人數的比例嚴重失衡,還要應付遊客,該局即便申請增派人手也不得要領。
其他出席的警員代表也附和指,警員不該因為人手及配備不足導致無法有效執行職務的問題,比如警車不足導致查案官遲到案發現場的事件,而被IPCMC對付。
在場警員提出的其他看法,包括認為IPCMC委員必須有警方的代表,及IPCMC完成調查後應該由全國總警長決定如何處置有關警員等,同時也希望特委會擬定明確的接受投訴機制,免得警員蒙冤。
檳消協支持設立IPCMC 總警長須被問責
來自檳城消費人協會的拉文達支持成立IPCMC。他認為,IPCMC必須保持獨立,直接向國會交代,同時不可由政治人物擔任委員,須由能幹及有誠信的人士擔任此職。
“IPCMC涵蓋的範圍是整支警隊,從上至下的所有警員,包括全國總警長也必須被問責。”
馬來西亞人民之聲的林毅哲也說,IPCMC委員的委任過程必須透明及獲得國會通過。
首相署部長拿督劉偉強是於今年7月在國會提呈2019年獨立警察投訴及行為不檢委員會(IPCMC)法案一讀,之後在10月7日提呈二讀。
IPCMC法案在二讀後提交到國會特委會處理,特委會預料在11月呈交報告給下議院辯論通過。特委會為此在全國召開4場聽證會,第一場已於10月在砂拉越舉行,檳城屬於第二場,第三場和第四場分別在柔佛和沙巴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