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6人控偽造大馬卡案】 辯方要求司法檢討 移高庭審訊11月20裁決

(檳城17日訊)檳州國民登記局官員、拿督級商人等6人被控偽造及販賣報生紙、大馬卡及護照案今日過堂,辯方律師針對案件移交高庭審訊提出司法檢討要求,高庭法官拿督阿達訂於11月20日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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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被告在2007年反販賣人口和反販運移民法令26E條文下被控的案件於本月初移交至高庭,從一開始辯方律師們就提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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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案件已移至高庭審理,為此辯方律師們針對2007年反販賣人口和反販運移民法令26E條文(Atipsom)不應歸屬在SOSMA之下,案件不應移交至高庭審訊,而提出司法檢討要求。

 

對此,法官除了訂下日期給予控辯雙方律師提呈相關文件外,亦訂於下個月20日作出裁決。

 

此外,控方莫哈末沙菲副檢查司也即將為案件聯審,提出相關的申請。

 

案中首被告即檳州國民登記局官員莫哈末法祖(34歲)、次被告賴進華(56歲)、第3被告錢廣才(36歲)、第4被告華裔穆斯林莫哈末法查陳( 66歲)、第5被告羅章強(34歲)及第6被告葉青華(43歲),而第3被告是第4被告女婿。

 

6名被告共面對32項指控,包括觸犯2007年反販賣人口和反販運移民法令26E條文、刑事法典466條文(偽造出生註冊官紀錄等)、1990年國民登記條例25(1)(i)條文、刑事法典466條文(偽造文件)。

 

首被告辯護律師為西山那茲爾、次被告代表律師是希瓦那登、第3及4被告代表律師尤索、第5被告代表律師哈巴星及第6被告代表律師李建維。(人名皆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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