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余靜萍:匯入納吉戶頭 不知26億資金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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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4日訊)針對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設在大馬伊斯蘭銀行的個人戶頭,曾獲逾26億令吉款項一事,大馬銀行前客戶經理余靜萍(譯音)表示,她當時並沒懷疑這筆資金來自不正當管道。
納吉被控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今續審。她是此案第41名控方證人。她當年是納吉銀行戶頭的客戶經理。
她證實,她曾接獲通知,指納吉設在大馬伊斯蘭銀行的個人戶頭,曾獲逾26億令吉款項是屬“捐款”,而這些款項原是涉及美元或英鎊外幣。
僅向劉特佐確認
她提到,她並沒聯絡納吉,僅向大馬在逃富商劉特佐和1MDB前首席投資總監聶法依沙確認有關款項的兌換事務。
余靜萍說,她不知道有關款項來源,但她相信高層都知道這點。
“我不知道(該筆款項)細節,但大馬銀行前集團董事經理謝德光(譯音)和國家銀行應該都會知道。”
無論如何,余靜萍認同辯方律師丹斯裡沙菲宜所指,即連謝德光也沒懷疑資金來源,否則謝德光會交代她就此事採取行動。
她表示,國家銀行當時也沒告知該筆款項出現任何可疑之處。
她也同意沙菲宜指,即國家銀行會建議將涉及外幣的款項兌換成令吉,以防市場受到衝擊。
震驚納吉大馬銀行開戶頭
她也認同,國家銀行會監控款項進出的說法。如果銀行違反了200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執照可被吊銷。
余靜萍供稱,她當時對納吉會在大馬銀行開設戶頭感震驚。當時是劉特佐告訴她,指納吉要在該銀行開設戶頭。
“通常,他們(前任首相們)會在聯昌銀行或馬來亞銀行開設戶頭,沒想到納吉當時會在大馬銀行開設戶頭。”
戶頭結單傳至首相辦公室 證人被劉特佐訓斥
余靜萍揭露,納吉戶頭的結單曾傳送至首相辦公室,而劉特佐就此事生氣,並訓斥她,難道不知道銀行戶頭結單是機密嗎?
沙菲宜問到,納吉在開設戶頭時,填寫的住址是大使路花園私邸11號門牌?對此余靜萍解釋,上述郵寄地址用途,包括供銀行寄送客戶的銀行戶頭結單,她不知道為什麼納吉的戶頭結單會被傳送到首相辦公室。
她當時向劉特佐道歉,不瞭解戶頭結單傳送到哪及是由誰發出。
余靜萍同意沙菲宜所指,即納吉可能未有機會看到戶頭結單,因為銀行沒將結單傳送給他本人。她也不知道聶法依沙是否有就銀行戶頭結單一事,與納吉討論。
戶頭結單交聶法依沙
她表示,在發生了銀行戶頭結單傳送到首相辦公室後,在一些情況下,她和團隊的人員,會將納吉戶頭結單交給納吉戶頭授權人即聶法依沙。
她也確認,與劉特佐就納吉戶頭結單一事,在黑莓手機即時通訊軟體(BBM)對話記錄。
根據有關對話記錄,劉特佐告訴余靜萍,日後勿將納吉信用卡戶頭的任何內容,傳送至任何地方。
根據通訊記錄,劉特佐回應余靜萍,只有她需處理有關戶頭。
劉特佐也讓余靜萍通知謝德光和高級管理層,以確保沒人可訪問或擷取該戶頭的內容。
控方反對捐款信當呈堂證據
沙菲宜提出申請,要求將據稱是沙地王室的捐款信標註為呈堂證據,控方對此表示反對。
此前審訊中,辯方曾向證人出示據稱是沙地王室答應給予納吉“捐款”的數封信函,信函中也提及各個捐款數額。
主控官阿末阿克南副檢察司說明,控方反對的理由是,在納吉涉及的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中,高庭、上訴庭和聯邦法院皆裁定有關信函是偽造的。偽造的檔案不能作為呈堂證據。
無論如何,主控官拿督哥巴斯裡南高級副檢察司會在明天就辯方提出的上述申請,進一步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