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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洗錢案】盧愛璇:曾告知有證據 劉特佐依納吉要求行事

(吉隆坡14日訊)一馬公司(1MDB)前法律顧問盧愛璇供稱,在逃大馬富商劉特佐曾告知她,如果他發生任何事情,他有證據表明他所做的一切是根據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要求和意願行事,且納吉是知情的。

納吉被控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今日續審。51歲的盧愛璇是此案第50名控方證人,也是1MDB醜聞的關鍵人物之一。身穿黑色套裝的她,今日繼續出庭供證。與劉特佐一樣,盧愛璇自2018年第14屆大選前離馬後,行蹤一直成謎,並和1MDB案與SRC國際案件其他嫌犯,齊齊淪為國際通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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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在去年7月12日,證實盧愛璇已被吉隆坡警方逮捕。

盧愛璇今日在主控官迪巴副檢察司的引導下供稱,她在大約2015或2016年,從媒體報道和美國司法部的報告中,得知納吉的銀行戶頭獲得源自1MDB資金的款項後,曾詢問劉特佐為何需要將這麽多的資金匯入納吉的戶頭。

“劉特佐說,這是用作國陣政治基金,尤其是巫統。”

她說,在她堅持追問劉特佐有關這些資金交易後,劉特佐告訴她不要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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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劉特佐)說會處理這件事,我不需要采取任何行動,因為他會處理一切。”

指納吉是知情的

“劉特佐也說,如果他發生任何事情,他有證據表明他所做的一切是根據納吉的要求和意願行事,且納吉是知情的。”

無論如何,辯方律師丹斯里沙菲宜以盧愛璇的這番供詞是“道聽途說”為由,提出反對。

此外,盧愛璇供稱,她當年在1MDB任職時,相信劉特佐在1MDB下達的指示,與納吉的意願是一致的。

她說,她會這麽覺得,是基於劉特佐要求她準備讓納吉簽署的文件。

要求備妥摘要以向納吉匯報

她說,這些文件被交回來時,都會附上納吉簽名。劉特佐還要求她備妥項目的狀況或談話摘要,好讓他向納吉匯報項目進展。

她也時常看見劉特佐和納吉在一起,或在與1MDB相關的節目或活動中同場。

盧愛璇披露,她還見過劉特佐將首相辦公室的黃色空白信箋裝在信封里,以便在有需要時使用。

她舉例說明,她看到首相辦公室關於任命莫哈末哈占的信函。這是劉特佐在位於吉隆坡嘉炳路的住家備妥的。據他所言,將會把信函交給納吉簽署。隨後,同一封信被簽署並發送給1MDB辦公室,莫哈末哈占也被任命。

莫哈末哈占是1MDB前首席執行員,也是此案第10名控方證人。

劉特佐與高盛合作 為納吉安排會議

盧愛璇還說,納吉在2013年前往紐約出席會議時,劉特佐也在紐約的文華東方酒店等待納吉。劉特佐也與高盛合作,為納吉和美國的投資者安排了會議。

她指出,她被指示出席在紐約文華東方酒店隔壁的時代華納中心舉辦的會議,以向劉特佐匯報會議中討論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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