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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案續審】 沙魯爾:受薦登投資機構CEO 劉看中我沒金融經驗

(吉隆坡8日訊)一馬公司(1MDB)前首席執行員拿督沙魯爾阿茲拉表示相信富商劉特佐是看中他沒有金融方面的經驗,而向時任國家元首端姑米占再納阿比丁推薦他為登嘉樓投資機構(TIA,1MDB的前身)的首席執行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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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他最初並沒有如此覺得,但隨著事態發展,他現在覺得有這個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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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洗錢案今日進入第18天的審訊,沙魯爾阿茲拉是控方第9名證人,他接受首席辯護律師丹斯里沙菲宜的盤問時表示,他沒有主動爭取該工作,而且他在受委前曾把自己不具有金融方面的經驗,包括籌集資金的經驗如實相告劉特佐。“我在前東家Accenture公司任職時也不曾參與任何籌資活動。”

 

如實告訴劉沒金融經驗

 

他說,他不符合資格,上層的人應該都知道,因為他受委為首席執行員一職是由上層的董事會和利益相關者,即聯邦政府和登州政府所決定。

 

對於為何他將其不具資格事告知劉特佐而非TIA的董事丹斯里阿茲蘭再諾,他說,因為在當時,劉特佐是他與TIA的唯一接口,而且他認為以他與阿茲蘭的交情,阿茲蘭知道他的背景和強處,也知道他是好人。

 

他坦言,簽署接受其委任信時,他已知道TIA是主權財富基金,惟不清楚它如何籌資,而他在上任不久後得知TIA需要處理巨額的資金,他記得當時劉特佐和執行董事Casey Tang和銀行的人討論政府擔保債券的事宜。”

 

沒機會告訴元首不具金融經驗

 

沙魯爾指出,劉特佐帶同他前往位於吉隆坡的登嘉樓行宮覲見時任國家元首時,他完全沒有機會告訴元首有關他不具備金融方面的經驗。

 

他說,那是他第一次被傳召入宮,也是第一次覲見元首。“我進宮被介紹後,當時已經在場的阿茲蘭發表了一些談話,但我沒有機會和元首提及我關註的事。”

 

否認圖掩蓋募資能力

 

沙魯爾認同沙菲宜指他並不是一名想要朝九晚五的人,但他也否認沙菲宜指他是一名雄心勃勃要踏足企業界,並且試圖掩蓋本身募集資金的能力。

 

他說,根據牛津字典對“ambitious”一詞的定義是要渴望成功。“如果你(沙菲宜)說我試圖掩蓋募集資金的能力,這是不對的。”

 

“如果你(沙魯爾)不是雄心勃勃的人,是件好事,但你是不是對對有興趣的領域雄心勃勃?”沙魯爾“反駁”說,這問題應該去問認識他的人。

 

劉當TIA顧問沒報酬不感奇怪

 

沙魯爾阿茲拉表示,他對劉特佐作為TIA的顧問,不曾獲得報酬不感到奇怪,那是因為劉特佐說他代表TIA(在初期的時候),之後則是代表聯邦政府(TIA轉為1MDB之後)。

 

他也依據沙菲宜出示一封志期2008年12月12日的信函,同意TIA的成立始於阿都拉巴達威擔任首相的時期。

 

沙菲宜在庭上念出這封信的部分內容,講述了TIA的成立,將通過發行債券籌集100億令吉資金,而政府則提供50億令吉擔保。

 

另外,沙魯爾也同意他看過沙菲宜所出示一封志期2009年3月27日,由劉特佐準備及沙魯爾簽署後,致給納吉的一封信。

 

“我有看過這封信,我檢查文法方面是否有問題,但沒檢查內容,因為已經是備妥的。”

 

他說,函件是由劉特佐準備,劉特佐說這封信的接收者(納吉)已經同意信函的內容。

 

他說,他記得這封信,這是一封特別的信,劉特佐規定必須使用剛古紙(Conqueror Paper),而非普通和昂貴的紙張。“剛古紙比較厚,時常會卡在打印機上。”

 

沙魯爾認同他沒有和納吉、納吉的特別官員安哈里確認這封信的說法。

 

他也認同沙菲宜的主張,即他並沒有收到納吉的回函,所以他不能假設劉特佐說的,這封信(內容)獲得接收者(納吉)的同意。

 

登州與聯邦2009年關系惡化 “劉指是政治鬥爭”

 

沙魯爾阿茲拉指出,登嘉樓州與聯邦政府的關系在2009年5月開始惡化,而劉特佐告訴他,這是兩者之間的政治鬥爭。

 

他說,他在2009年6月30日舉行的TIA會議後,了解到“最高層”確實出現了矛盾,因此,對於國家皇宮的代表在會議上質疑劉特佐在TIA的角色,他並不感到驚訝。

 

對於沙菲宜詢及,劉特佐曾帶端姑米占再納阿比丁到阿布紮比(了解阿布紮比的主權財富基金Mubadala),那是什麼原因導致發生6月30日會議的事件,沙魯爾指,“人與人的關系總是會變的”。

 

他表示不知道登州與中央關系惡化的原因,而劉特佐向他解釋這是因為登州與聯邦政府的政治博奕所致。

 

另一方面,沙魯爾表示,是劉特佐提議委任大馬投資(AmInvestment)銀行為TIA發行伊斯蘭中期票據的牽頭安排人,但他沒有問後者選擇該銀行的理由,也不知道後者跟該銀行的銀行家關系密切。

 

他也同意沙菲宜所說,即根據2009年財政部建議為TIA發行該50億令吉中期票提供政府擔保的備忘錄,時任財長納吉並沒有從據中獲得私人利益。該備忘錄被提呈給內閣,以阿都拉巴達威為首的內閣批準提供政府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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