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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案】諾艾達:確實來自沙地 納吉戶頭匯款非捐款

第49名控方證人:反貪會查案官

(吉隆坡24日訊)儘管辯方多次主張,匯入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銀行戶頭的資金是來自沙地的捐款,而不是源自一馬公司(1MDB),但反貪會查案官諾艾達供稱,納吉的銀行戶頭確實曾收到來自沙地政府和沙地王子的匯款,但並不是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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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被控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今日續審。38歲的諾艾達是第49名控方證人,她也是反貪會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的妻子。

她接受辯方律師旺阿茲萬的交叉盤問時供稱,她沒有調查在逃大馬富商劉特佐,因此不知道劉特佐是否接近沙地王子、政治人物以及名人。

指納吉通過劉與沙地國王會面

她同意旺阿茲萬所指,即納吉通過劉特佐,成功與當時的沙地國王阿都拉在沙地利雅得和吉達進行數次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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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阿茲萬向諾艾達主張:“你(諾艾達)是否同意我說的,即根據你的調查,納吉收到數筆來自沙地財政部以及沙地王子費沙杜基銀行戶頭的捐款?”

諾艾達指出,納吉收到來自利雅得銀行戶頭(沙地財政部)和費沙杜基王子(銀行戶頭)的匯款,但並不是捐款。

詢及是否曾向沙地財政部的代表錄取口供,諾艾達表示沒有。

納吉的弟弟丹斯里納西爾於週三現身吉隆坡法庭,關注納吉被控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的進展。

旺阿茲萬向諾艾達主張:“那麼你(諾艾達)指有關的匯款並不是捐款,這只是你的推理。”

諾艾達不同意上述主張,並指根據反貪會的分析,該筆匯款是源自1MDB。

第48名控方證人武吉阿曼反洗黑錢刑事調查組副主任胡維銘助理總監在去年出庭時供稱,納吉曾告知他,說明他於2011年在大馬伊斯蘭銀行開設尾數為“694”的個人戶頭,是為了接收來自沙地的捐款。

納吉的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在盤問胡維銘時指出,納吉的上述銀行戶頭,曾在2011年至2012年期間,獲得在沙地利雅得的財政部和一位名為費沙杜基王子的人士,通過利雅得銀行戶頭匯入的7筆款項。

1MDB轉移7億美元 “納吉不曾指示隱瞞”

此外,諾艾達同意旺阿茲萬所指,即納吉不曾指示1MDB時任首席執行員拿督沙魯爾和1MDB時任執行董事唐敬志(譯音)向董事會隱瞞1MDB需要轉移7億美元予PetroSaudi Holdings(Cayman)Ltd。

她也同意旺阿茲萬所指,即納吉不曾指示沙魯爾和唐敬志向董事會隱瞞1MDB需要轉移7億美元予劉特佐持有的Good Star公司戶頭。

第9名控方證人沙魯爾在2019年供證時曾指出,如果當初有進行稽查,就會揭發1MDB給聯營公司(1MDB-PSI聯營公司)投下的10億美元,其中的7億美元投資已流入Good Star。

沙魯爾說,他在2009年9月28日簽署1MDB、1MDB PetroSaudi Ltd與PetroSaudi Holdings(Cayman)Ltd的聯營協議,是由1MDB律師事務所Wong&Partners、劉特佐及唐敬志準備。

他沒有懷疑PetroSaudi Holdings(Cayman)Ltd的名稱與PSI(實際的聯營夥伴)的名稱不一致。

諾艾達進一步供證時,同意旺阿茲萬所指,即上述10億美元的70%(7億美元)由沙魯爾匯給劉特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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