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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案】納吉要求檢查扣押物件 高庭週一裁決

(吉隆坡31日訊)高庭將在下周一(2月3日)裁決,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和妻女,是否可實體檢查大馬反貪污委員會在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1MDB)案下所扣押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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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馬新社報道,法官莫哈末再尼是在聆聽控方及作為申請人的納吉和其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及他們的女兒諾雅娜的律師陳詞後,擇定上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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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控方則基於安全因素,反對納吉3人為實體檢查扣押品,所提出的申請。

 

副檢察司法寧陳情時聲稱,上述的扣押品被安置在國家銀行的機密保險室,只有指定的銀行官員才能進入。

 

她引述查案官符偉民(譯音)警監的支持宣誓書表示,為照顧保險室的機密和安全,檢查程序不應獲準在該處進行。如果檢查申請獲準許,就需改在其它地點進行。

 

她提到,沒有具體的法律闡明此事(實體檢查申請),因為此案是屬試驗案件(test case),我們不要它成為其他2001年反洗黑錢、反恐怖主義融資及非法活動收益法令案件的先例。

 

她認為,作為替代方案,控方準備提供更清晰照片及為每一件扣押品拍下視頻,以提供給納吉、羅斯瑪和諾雅娜。

 

惟納吉律師丹斯里沙菲宜則強調,其當事人和家屬檢查被反貪會所扣押的物品乃是關鍵之舉,以確認它們是禮物抑或為自身所得。

 

他解釋,實體檢查有其必要,因為警方在這些物品被扣押後,並沒備好一份清單,我們有權得到公平審訊。

 

羅斯瑪和諾雅娜的律師依斯幹達沙則表示,他們一並使用沙菲宜的陳詞。

 

67歲的納吉是在去年7月18日入稟申請通知,及其妻女是在同年7月19日入稟,以取得反貪會在2018年5月17日所扣押物品的完整詳情,及展開檢查。

 

據知,納吉入稟這項申請的理由是,一部分盒子、袋子和收納容器的內含物被扣押,它們已由原包裝移出,導致在辨識這些產品時出現混淆。

 

69歲的羅斯瑪和32歲的諾雅娜則要求獲準實體檢查及研究這批被扣押的動產。

 

這兩項申請所包括的扣押品是315個各品牌手提袋、14枚各品牌手表和27雙鞋子,及各國貨幣現金,包括53萬7000令吉、2700英鎊、287萬斯里蘭卡盧比,及18萬7750令吉和32萬零500英鎊舊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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