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1MDB案】代表律師:接受作控方證人 “阿魯爾是否無罪釋放?”

(吉隆坡14日訊)控方向法庭申請傳召1MDB首席執行員阿魯爾甘達以控方證人身份,為他本身和前首相拿督斯裡納吉被控涉嫌修改1MDB稽查報告的案件供證,請代表律師提出多項疑問,包括法官批准控方的申請,是否意味阿魯爾甘達不再是被告和是否無罪釋放,並指一旦批准申請將會開創許多先例。

高庭24日裁決

Advertisement

高庭擇定6月24日,針對是否批准控方傳召前1MDB首席執行員阿魯爾甘達作為控方證人供證的申請,作出裁決。

較早時,阿魯爾甘達表示接受控方的這項申請,若屆時法庭批准他出庭供證,他會維持他在反貪會錄供的內容。

高庭擇定6月24日,裁定是否批准控方提出的申請,以傳召阿魯爾甘達出庭供證。

阿魯爾甘達與納吉是在2018年12月12日被控涉嫌修改1MDB稽查報告。阿魯爾甘達是此案的首名被告。在今年5月20日的審訊中,控方告訴承審法官莫哈末再尼,控方已援引反貪會法令第63條文,入稟法庭提出書面申請,以傳召阿魯爾甘達為此案供證。

ADVERTISEMENT

莫哈末再尼今日聆審控方提出的上述申請,並在聆聽了納吉的代表律師丹斯裡沙菲宜以及主控官拿督斯裡哥巴斯裡南高級副檢察司的陳詞後,詢問阿魯爾甘達的代表律師拿督西瓦納登,阿魯爾甘達的立場是反對抑或接受控方的這項申請。

西瓦納登表示,其當事人(阿魯爾甘達)當年就此案接受反貪會的調查時,已被反貪會錄取口供。

他說,其當事人的立場一直都處於準備好的狀態,若被傳召出庭供證,會維持當年反貪會向他錄取的口供。

針對西瓦納登的上述回答,莫哈末再尼因此詢問他:“在英語來說,意思就是(阿魯爾甘達)接受(控方提出的)申請(以控方證人的身份出庭供證)。”

莫哈末再尼的這番話,頓時引來採訪此案媒體人員的笑聲。

律師:阿魯爾坐公眾席?

此外,西瓦納登也提出數個疑問,那就是若法官批准控方提出的上述申請,讓阿魯爾甘達以控方證人的身份出庭供證,那麼一旦結束供證後,阿魯爾甘達在此案的審訊中,會是怎樣的一個狀態。

“他(阿魯爾甘達)是不是坐在公眾席?他不再是被告,不能回到被告席。”

“其次就是在那之後出庭供證的證人,我已無權交叉盤問,因為我的當事人已不在被告席。”

他說,阿魯爾甘達不能在沒有法庭發出諭令的情況下,離開被告席。

“那麼,在這層面上,法庭會發出什麼樣的諭令?是否無罪釋放?”

他也說,如果法官批准控方提出的上述申請,將會開創許多先例。

對此,莫哈末再尼表示,他會考慮是否批准控方提出的申請,並擇定6月24日作出裁決。

他說,如果屆時批准控方的這項申請,那麼控方就會直接傳召阿魯爾甘達出庭供證;若申請被駁回,則會傳召接下來的證人,也就是反貪會調查官出庭供證。

斯裡南:或涉與納吉對話

較早前,斯裡南在陳詞時指出,阿魯爾甘達的供詞可能會涉及與納吉就1MDB的稽查進行的對話。

他說,在事發時,阿魯爾甘達是1MDB首席執行員,而納吉是1MDB顧問委員會主席。

沙菲宜在陳詞時則反對控方的申請,並指控方在2019年案件開審時,就應該傳召阿魯爾甘達,而不是到如今才傳召。

此案於2019年11月18日開審,至今已傳召14名控方證人出庭供證。早在此案開審時,斯裡南就告訴法庭,控方將在適當的階段,傳召阿魯爾甘達,以控方證人的身份上庭供證。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